四川省商务厅等四部门
关于公布新一批四川老字号名单和四川老字号标识的通知
川商发〔2024〕10号
各市(州)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物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商务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等四部门坚持“优中选优”的工作原则,通过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工作程序,决定认定98个品牌为新一批四川老字号,同时通过公开征集确定了四川老字号标识,现予公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四川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要求,加强四川老字号标识和牌匾的管理。
附件:
1.新一批四川老字号名单
2.四川老字号标识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文物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