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内蒙古法制报》第3版整版报道
“风吹百草根,道路千里碧”。当青芽破土而出,嫩叶次第舒展,放眼望去碧浪翻滚的草场翠色欲流……风光如画,就从守护草原上的每一株“娜荷芽”开始。“娜荷芽”蒙古语译为刚发芽的植物,象征着勃勃生机和无限未来。鄂尔多斯“娜荷芽”未检团队则是驻扎在这片草原上最虔诚的守望者……五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定走好“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的逐梦之路,守护鄂尔多斯“娜荷芽”健康成长。
围绕“高质效”提升认识
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积极作为
对于未检检察官来说,办理的是孩子的案件,孩子虽“小”,但案件“不小”,涉及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涉及背后家庭的幸福安宁,更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涉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更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压舱石”“生命线”。
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突出一个“准”字,用心用情办精办好每一个未检案件。五年来,未检条线从未出现过无罪案件和撤回起诉案件;凡提出抗诉的案件,全部获法院改判;有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起性侵未成年人无罪案件,二审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在新闻发布会上引用,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相关报道被正义网刊载,登上微博热搜,获亿万网友点赞。
检察官讲解法律法规。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辩证考量未成年人犯罪普遍性和个案特殊性,充分考虑社会基本伦理和公众普遍感受,准确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重从“治罪”向“治理”延伸,精准适用未检综合履职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源头性问题,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多年增长后,今年首次实现双下降,件数同比下降33.06%,人数同比下降21.21%。
围绕“办好案”完善机制
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中善作善成
何为办好案?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就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办好案”就是要在案件实体上、案件程序上、案件效果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纳入国家发展、检察事业、全市法治进步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精准发力,努力扩大办案效果,提升办案境界,在“办好案”上下实功、出实招、见实效。
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紧盯“急事难事”,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心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工作。五年来,共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48件326人,共为149名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5.773万元。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联合民政部门建立“民政兜底+慈善救助”的多元化补充救助体系,开展“关爱服刑人员子女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行动”,帮助11名服刑人员子女落实救助政策。东胜区检察院与社会人士会签“守护娜荷芽·温暖向阳”公益项目,吸纳社会力量,资助涉案困境未成年人。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高发,同时具有隐蔽性等问题,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签订《鄂尔多斯市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鄂尔多斯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检察官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
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紧盯“大事要事”,宽严相济办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矫治“一个不能少”。五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原则精准运用到个案中,深入研究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犯罪心理、认罪悔罪情况,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2734件次,附条件不起诉91件156人。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全员、全程、精准帮教。东胜区检察院设立专项经费购买社会服务,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跟踪帮教、心理疏导等工作。达拉特旗检察院与团委、社工建立“三对一”帮教模式,联合社区安排涉罪未成年人参与劳动实践和公益服务,同时帮助他们解决就学就业困难。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观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482名,顺利就学就业37名。
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紧盯“薄弱环节”,促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从护卫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铺就“安全路”,整治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按下“休止符”,再到守护属于孩子们的“网络晴空”,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治理难题。
关注重点领域——东胜区检察院在办理康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过程中,搭建“在校学生异常电话卡法律监督模型”,重点关注在校学生持有5张以上非必要电话卡的异常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筛查出467名在校学生的5590张异常电话卡,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敦促相关人员注销电话卡,并积极推动家庭、学校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办卡、持卡情况,精准预防未成年在校学生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
关注重点人员——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指导东胜区检察院办理案件时,聚焦疑似辍学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推动市委出台《鄂尔多斯市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疑似辍学学生关爱方案》,落实“一人一档一专班”管理措施。目前,35名学生已返学,其他学生陆续加入旗区财政保障的“家校合力新成长营”,把“家庭管不住、学校管不了、社会管不好”的孩子精心管起来。
检察官与未成年人互动交流。
关注重点场所——针对全市涉未案件中反映出的重点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突出问题,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向市委政法委专题报告,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法委专门向各相关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履职,赴先进地区学习治理方法,并将未成年人犯罪发案情况纳入旗区平安建设考核。
关注重点趋势——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深入分析研判近五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推动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2023年,全市受理审查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17%,未成年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47.22%,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同比下降58.62%。2024年,未成年人犯罪首次实现件数、人数双下降。
围绕“每一个”狠抓长效
在做好“群众心尖上”的检察工作中久久为功
基层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工作要求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直面司法办案、直面人民群众、直面矛盾纠纷的“最初一公里”。为全力办好“每一个”未检案件,抓好“每一个”工作环节,鄂尔多斯市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贯通,一体履职,狠抓长效。一是做好案前审核把关。针对对性侵未成年人不捕不诉案件,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针对综合履职案件,基层院在立案前要首先向市检察院汇报,市检察院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案件类别、立案标准进行评估把关;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市检察院适时组织跨旗区检察官研讨,把准定罪量刑关键问题。二是做好案中流程监控。市检察院定期进行线上抽查,对于基层院认识模糊、把握不准的案件进行阅卷,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除线上抽查外,各基层院每季度向市检察院面报主要工作推进情况,特别是案件办理、流程监控问题整改情况,手把手指导,面对面整改。三是做好案后总结工作。市检察院按月对综合履职案件和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开展定期评查;结合工作实际,对性侵害未成年人不捕不诉案件进行集中评查;按年度对上诉案件、申诉案件、抗诉案件进行反向审视。通过评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基层院、公安机关、法院,同步整改,同步提升。
组织未成年人参观智慧法治教育基地。
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全市检察机关“鄂尔多斯娜荷芽未检”品牌“繁星满天”——守护娜荷芽日出东方,美不胜收,检护娜荷芽与“康老师”携手照亮乌兰木伦湖畔,伊检暖爱为爱护航,前旗院守护“草原深处娜荷芽”……鄂尔多斯市还承办了“七省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联合培训班”“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报展示”活动,全国20多个省市的未检人员齐聚暖城。
队伍建设,持续发力。围绕“政治品格”,锤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围绕“办案能力”,开展实战实训、交流提升;围绕“人才建设”,开展业务竞赛、比学赶超。从“未检办案组”时期2名干警发展至今,全市有专门办理未检案件的检察官34名。五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在未检工作方面,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国优秀法治宣讲单位”、自治区“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
“春风拂绿嫩芽,更待满树繁花”。鄂尔多斯“娜荷芽”未检团队将一如既往地守护少年“向阳而生”,守护祖国北疆的每一株娜荷芽茁壮成长!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作者:韩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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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