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地铁协作西部研学基地”揭牌仪式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举行。该研学基地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牵头,与包头市检察院、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联合共建,正式落户于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是继在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设立“地铁协作东部研学基地”,经历半年实践后,在内蒙古西部地区建立的又一“跨域协作”研学基地。
与会领导共同为“地铁协作西部研学基地”揭牌,地、铁检察机关和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共同签订了“地铁协作”西部片区研学基地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慧,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包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呼德进行了交流发言。检校三方签订的共建协议重点围绕开展实务研讨、理论研究、智库建设、人才培养等内容形成9项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了西部研学基地下一步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任务。
开展实务研讨。围绕检察业务疑难问题和法学教育教学实践课题,共同开展实务研讨和调查研究,由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共建环境资源保护理论研究实践基地。加强理论研究。检校联合组建专门课题组,围绕检察基础理论和办案实践难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形成优秀理论成果。深化智库建设。发挥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学术资源优势,参与地、铁检察机关重点创新工作和疑难案件办理,选聘优秀教职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开展案例评选。组织专家教师和地、铁检察机关业务骨干,定期开展典型案例研讨评选。举办专题论坛。聚焦新发展要求,凝聚合力,围绕检察实践和理论研究联合举办专题论坛。注重人才培养。建立法学院教职人员与检察机关专业人才“互派挂职”制度,推荐优秀检察实践人才担任高校学生“实践导师”。强化组织培训。联合开展同堂培训和实践练兵,共建共享研学基地课程库、师资库。创新联合党建。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协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活动。推动共建共享。以业务协作为基础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共同拓展特色项目共建,形成检校共建品牌。
据悉,2023年底李永君检察长在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调研时指出,要加强“地铁协作”推动区域内地方和铁路检察机关案件协作、力量互补和资源共享,实现地、铁检察机关互鉴互助、双赢共赢。一年来,呼铁检察机关两级院与所在盟市两级检察机关围绕“加强案件协作、推进力量互补、实现资源共享”全面开展协作,设立“地铁协作检察官办公室”5个,双方互派挂职30余人,互相协作办案276件次。同时,不断丰富和拓展协作内容形式,2024年4月,在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设立“地铁协作东部研学基地”,该举措是“地铁协作”资源共享的有益探索实践,建成后,进一步推动了高校与地、铁检察机关共享优势资源,共产出理论研究、调研文章6篇,互派人员讲学授课17次,为铁路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提供了有效助力。
此次“地铁协作西部研学基地”的正式建成,并落户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校共建”机制作用,通过深入开展案件协作、检察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内蒙古西部盟市地方公检、铁路法检和相关行政机关提供理论交流、办案协作、人才培养为一体的交流研学平台,实现跨区域协作共享,充分释放合作共建效能,推动提升检察业务工作质效,培育转化更多检察理论成果,共同推进案件高质效办理。
来源:内蒙古铁路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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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9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