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联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共同举办了第四届全国重罪检察实务征文活动。其中,内蒙古检察机关获评优秀论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1篇。
此次活动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重罪检察理论和实践研究。活动得到检察系统内外人员的热烈响应,共征集论文926篇。经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175篇。一等奖10篇,二等奖25篇,三等奖60篇,优秀奖80篇。
获奖论文名单
(内蒙古)
1、刑事涉案财物案外人财产权利的司法保障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赵国华、刘海生
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 陈羽枫
2、危险作业罪中“现实危险”认定立体框架构建研究
作者: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徐静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赵明峰
1、刑事案件二审新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 包丽媛
2、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五批指导性案例看间接证据在重罪刑事指控中的审查运用
作者: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挂职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黄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张文
3、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下检察机关介入侦查的检视与完善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 欧日诺
1、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因果关系认定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李明惠
传播检察声音
凝聚正义力量
第71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