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保障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高质量发展,近日,天津高院出台具体举措,聚焦天开园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司法需求,从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等十二个方面服务和保障天开园高质量发展。
天津高院强调,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助力天开园科技创新”这一主线,通过加强技术类案件审判,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司法保护力度,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妥善处理产学研融合过程中产生的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技术出资、价值确定等纠纷,畅通天开园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妥善处理因发明人资格、科技成果归属、权利转让、职务成果、离职员工侵害商业秘密等纠纷,保障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通过依法规制科技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垄断行为、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维护天开园的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促进数字产业繁荣发展。
天津高院要求,全市法院要从立案、审判、执行的层面,全方位保障天开园的高标准建设。在刑事审判方面,准确区分科技创新领域的罪与非罪界限,切实维护天开园的市场秩序和创新环境。加强民商事审判,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强化行政审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高服务水平。加大执行力度,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释放科技型企业被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优化网上立案服务机制,支持涉科技创新纠纷的多渠道化解,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该《措施》还特别强调要加强天开园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建设,充分满足天开园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
全市法院还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与科技、知识产权、工信、科教、商务、金融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推动形成保障科技创新整体合力。同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积极为天开园提供司法服务,提高创新主体法律保护能力。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聚焦天开园司法需求,围绕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开展司法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全面提升服务和保障天开园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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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高院民三庭 | 作者:张军强
制作:陈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