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冬日清晨的强制拘传

政务   2024-12-21 09:02   天津  

冬至来临

又一波寒潮将至

但执行“不降温”

近日,蓟州法院执行干警

清晨6点出发

开展强制拘传行动

 执行现场
清晨6点,天空还是灰蒙蒙的,4名执行干警已驱车前往尤古庄镇某村,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开展强制拘传。
在此之前,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和传唤王某,其一直声称没钱,且以务工为由拒绝前往法院解决该纠纷,后来索性拒绝接听法官电话。
执行干警到达王某家时,其家中大门紧锁,执行干警一边敲门一边表明身份。王某见无法回避,只得前来开门,经法官释法明理后仍拒绝执行,被依法强制拘传。

随后,执行干警继续前往东二营镇两村,强制拘传了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张某和两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李某。返回法院途中,执行干警由洇溜镇开发区强制拘传到了最后一名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赵某。至此,原计划开展强制拘传的4名被执行人全部到位。
 执行结果
4名被执行人被强制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立即与所涉5起案件的申请人取得联系,在充分交流、详细了解申请人纠纷解决想法的基础上,从情理与法理出发,分别对4名被执行人开展思想工作。
最终,张某和赵某与申请人达成分期给付的和解协议;涉及两起案件的李某与申请人分别达成分期给付的执行和解和以所饲养的山羊进行抵债的约定;王某因拒绝解决纠纷,于当天下午被司法拘留。


END

来源:蓟州法院 | 制作:朱明岩

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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