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西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2.4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5.2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95.6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10.77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3.35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协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引领关中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带动深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经济协作,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促进陕西西咸新区融合发展,加强中心城区与县城功能联动。持续加强秦岭生态屏障保护修复,修复渭河流域生态系统,加强荒山绿化,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优化农业空间布局。
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优化国际贸易、文化旅游和科研教育等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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