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时事   2024-10-09 13:49   辽宁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共同发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晓意(右)接受记者采访


辽宁法治报:公益诉讼工作是社会关注重点,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是如何稳步推进的?

潘晓意:营口市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案件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全地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举措,确保常态化进展顺利。为切实提升全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质效和办案质量,增强营口市检察院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口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一是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全力支持并引领基层院办理高质效案件。二是充分运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优质案件线索。三是通过公益诉讼动态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分享基层院好的线索和工作经验。四是在保证专项工作完成的同时,认真培育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辽宁法治报:请介绍一下,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口市检察机关都做了哪些工作。

潘晓意:营口市检察机关根据省扫黑办和营口市扫黑办的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乱点乱象,重点打击八项问题。营口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以行动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辽宁法治报:营口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潘晓意: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制发15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主要体现在涉案单位在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等方面。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完成对填报内容甄别、核查等工作,未发现有过问、干预插手等违法违规情况。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营口市检察院制定了《营口检察机关“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作者本报驻营口记者 齐岚

编辑|韩锐           校对|唐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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