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时事   2024-11-05 14:18   辽宁  
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震慑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公布2024年第三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告诫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


沈阳市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

检测报告案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案件线索,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涉嫌造假。经查,当事人受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连续检测系统比对测试时,烟气湿度项目采用的方式不适用实际情况,当事人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数据、结果无法复核,当事人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案件情况已抄报相关环保部门。

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2024年4月15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2


浑南区董某某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行为案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案件线索,董某某涉嫌销售添加药品的减肥食品。经查,当事人通过网络从他人处购进减肥胶囊食品,自用并且销售,经检测当事人销售的减肥胶囊食品检出西布曲明成分,当事人存在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该案其他涉及刑事犯罪线索已由相关地区司法机关办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2024年2月19日,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3


沈河区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

电梯行为案

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使用电梯。经查,当事人使用并管理的两台乘客电梯未在网上办理注册登记,且在未经定期检验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当事人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2024年6月5日,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4


铁西区某服饰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品行为案

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某服饰店涉嫌销售假冒伪劣服装。经查,当事人购进一批侵犯某运动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防晒服及冲锋衣用于销售,上述产品经鉴定为商标侵权商品,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2024年9月12日,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上述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5


苏家屯某教育培训中心发布对教育培训的效果

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广告行为案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某教育培训中心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通过公交车候车亭发布的广告中包含“985、211升学率百分之百”、“所培训的学员在短期内成绩均大幅度提高”等内容,当事人存在发布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广告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2024年6月28日,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者本报记者 张乐悦

编辑|韩锐           校对|唐丽媛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更多精彩内容请浏览→辽宁长安网



维权热线:024-82708333

邮寄指引: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38号 

邮编:110003



辽宁法治报
讲好辽宁法治新故事 传播辽宁法治好声音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