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的决定》,省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湖北考察,对湖北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寄予更高期望、赋予更大使命,总书记深刻阐述了事关湖北长远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做好湖北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实践路径,要求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勇于探索、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要求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根本政治责任,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精准指导实践,找准司法服务保障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期望重托,转化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具体行动,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干实绩践行“两个维护”。
此次出台的《意见》,立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重点围绕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服务文化自立自信自强等方面,提出18条工作要求和措施。
聚焦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沃土。完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机制,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强化对产业链、创新链的司法服务,助力构建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低碳转型。
聚焦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助力我省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依法服务国资“维权、确权、扩容、提质”,推进我省大财政体系建设成势见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司法理念再提升、降本增效再突破、服务保障再升级;充分发挥涉外审判效能,加强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助力我省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
聚焦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持续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严防极端案事件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深化我省三大都市圈司法协作,全面落实湘赣鄂三省司法协作机制,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妥善化解涉“三农”纠纷,依法纠治高价彩礼、封建迷信等不良习气,促进乡风文明,服务乡村振兴。
聚焦服务文化自立自信自强,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发挥公益诉讼、司法保护令的功能作用,加强对古建筑、红色旧址等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江文化的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荆楚历史文化根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审判明规则、促治理,培育向上向善社会风尚,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坚持全员读书,打造书香法院,发挥法官文联作用,厚植公正廉洁司法的文化基础,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
聚焦强化保障措施,提升服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的能力水平。要深化改革创新,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监督下运行;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加强数字法院建设与应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清廉法院”建设,大力培养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努力锻造荆楚审判文明之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全省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事例,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合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的决定》,省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湖北考察,对湖北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寄予更高期望、赋予更大使命,总书记深刻阐述了事关湖北长远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做好湖北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实践路径,要求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勇于探索、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要求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根本政治责任,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精准指导实践,找准司法服务保障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期望重托,转化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具体行动,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干实绩践行“两个维护”。
此次出台的《意见》,立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重点围绕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服务文化自立自信自强等方面,提出18条工作要求和措施。
聚焦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沃土。完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机制,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强化对产业链、创新链的司法服务,助力构建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低碳转型。
聚焦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助力我省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依法服务国资“维权、确权、扩容、提质”,推进我省大财政体系建设成势见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司法理念再提升、降本增效再突破、服务保障再升级;充分发挥涉外审判效能,加强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助力我省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
聚焦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持续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严防极端案事件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深化我省三大都市圈司法协作,全面落实湘赣鄂三省司法协作机制,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妥善化解涉“三农”纠纷,依法纠治高价彩礼、封建迷信等不良习气,促进乡风文明,服务乡村振兴。
聚焦服务文化自立自信自强,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发挥公益诉讼、司法保护令的功能作用,加强对古建筑、红色旧址等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江文化的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荆楚历史文化根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审判明规则、促治理,培育向上向善社会风尚,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坚持全员读书,打造书香法院,发挥法官文联作用,厚植公正廉洁司法的文化基础,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
聚焦强化保障措施,提升服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的能力水平。要深化改革创新,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监督下运行;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加强数字法院建设与应用,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清廉法院”建设,大力培养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努力锻造荆楚审判文明之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全省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事例,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合力。
【来源: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