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4汉江利剑丨无权占房不搬,法院“硬核”腾退

政务   2024-12-13 18:56   湖北  


近日,天门法院执行人员成功腾退一处房屋,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案情简介   

王甲与王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天门法院审理,判决王乙偿还王甲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王乙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王甲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释法明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甲申请查封并评估拍卖王乙的房屋。但司法拍卖中房屋流拍,王甲同意以物抵债。天门法院依法裁定将案涉房屋过户到王甲名下,王甲也成功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但在处置案涉房屋时,王甲却发现里面住着张某,张某表示王乙与他有经济纠纷,于是王乙将案涉房屋无偿提供给他居住。王甲见状立即联系执行人员反映上述情况,执行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王乙与张某借贷关系仅有张某口头说明,无任何其他佐证材料,张某亦未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执行人员向张某释明房屋执行情况,并告知张某该房屋经法定程序已过户到王甲名下,张某现在的行为属于无权占有,需在限期内搬离房屋。随后,执行人员张贴了房屋腾退公告。

执行过程   

房屋腾退公告期过后,张某并未主动搬离房屋,天门法院决定开展强制腾退行动。为确保执行过程中张某的人身安全以及房屋腾退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执行人员两次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充分了解房屋及小区的周边状况,制定了明确的腾退方案。
行动当天,天门法院派出10名法警、执行干警参与。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从法理情理多个角度给张某做思想工作,在反复教育劝说下,张某不再抗拒,同意搬离房屋。


随后,执行人员对房屋内所有财物进行详细清点、登记造册,有序将屋内物品搬离,3小时后将腾空房屋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王甲。

【来源:天门法院】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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