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送达判决书后,法庭干警也主动跟我解释了相关法律问题,您现在把对方的银行账户发给我,我把押金退给对方。”
“法官你好,刘某已经将押金退给我了,谢谢你们。虽然前期调解没有成功,判决生效后,对方还是把房屋押金返还给我了。”
这是天门法院干驿法庭就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回访时发生的一幕。
张某在承租期间与房东刘某协商一致提前退租,张某搬出房屋后多次在微信、电话中要求刘某返还房屋押金,刘某均以家具损坏为由拒绝返还。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双方当事人态度坚决、互不退让,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刘某在办理房屋交接时未认真验收,且在审理过程中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家具是何时损坏、损坏系张某所致,法院遂依法判决支持张某要求刘某返还房屋押金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虽然案件已经结案,刘某没有提出上诉,考虑到双方并没有原则性矛盾,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庭干警启动“案后回访+督促履行”工作机制,主动与刘某取得联系,针对刘某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等方面的疑问,再次进行解释说明,帮助刘某从法律上正确理解裁判结果并督促刘某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法官的耐心解说,刘某缓和了态度,同时表示服从判决并主动询问张某的银行账户。最终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刘某通过银行转账返还了张某的房屋押金。
每一次的案后回访、沟通,不仅是一次温暖的司法关怀,更是一场生动的普法教育。
天门法院干驿法庭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探索“案后回访+督促履行”工作模式,在法律文书送达后再主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案后回访,不仅能了解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调解协议的认可程度和履行情况并展开针对性答疑,还能提前介入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的衍生矛盾或潜在风险,预先规划,精准施策,既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疏通当事人的“心结”。
自“案后回访+督促履行”工作模式实施以来,干驿法庭就涉婚姻家事、劳务合同、民间借贷等常见涉民生案件,已累计开展回访并督促履行的案件达176件,及时化解潜在衍生矛盾或风险6件次,经调解现场自动履行和分期履行率达到87.6%,一审判决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36.4%。下一步,干驿法庭将以更高工作标准,以更优履职办好每一件“小案”,把小案办出效果,让小案服务大民生,厚植司法大情怀,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来源:天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