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我们已经确定了张某的具体位置,希望你们尽快赶过来。”
“好的,辛苦你们盯紧张某,我们会尽快与你们汇合。”
申请执行人程某、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天门法院于2021年开始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天门法院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2万余元款项,后因张某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前期调查了解,张某虽然是天门人,但长期在广东省佛山市经营生意,具体行踪尚不清楚。
近日,在佛山老乡的帮助下,程某、李某准确掌握了张某的工作生活地点信息,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接到程某、李某提供的执行线索后,天门法院立即派出执行小组驱车前往佛山市。因为时间紧迫,执行小组在行车途中商量拟定具体执行方案,并与张某所在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联系,希望兄弟法院能够调派人员和车辆协助执行。经过11个小时驱车近1000公里,执行小组深夜抵达佛山市,并与程某、李某汇合。
翌日一早,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便到达约定地点,两地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程某、李某提供的线索,在张某住所地成功找到张某并将其控制带回南海区人民法院。两地执行干警一方面对张某耐心释法析理、教育劝说;另一方面,着手采取措施,准备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张某与程某、李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偿还了程某、李某8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偿还。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跨越千里异地执行,不仅是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向被执行人明确传达出法院对于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的坚定决心。天门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以“如我在执”的态度和速度,督促被执行人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