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女躺在一张床,继父非礼11岁继女,妻子却全然不知,继女不堪其扰,无助之下多次自残,被老师发现才揭发此事。
受害者对被告的行为感到不适且无助,后来为了缓解压力,多次割腕。(档案照示意图)
被告(30岁)面对三项非礼未满14岁者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法官9月24日判被告坐牢45个月和鞭打7下。
受害者是现年13岁的少女,案发时只有11岁,男被告是她的继父。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少女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和事发地点。
案情揭露,2023年1月的一个晚上,被告和受害者躺在屋内一间卧室的同一张床上。受害者的母亲,即被告的妻子,也躺在同一张床上,就在两人身边。
案发时,被告拿起受害者的手,放在靠近自己内裤的下体部位。受害者一度将手移开,但被告又拿起她的手,用受害者的手抚摸自己的下体长达数分钟。受害者担心被告在母亲面前说她的坏话,因此没有阻止被告。受害者的母亲并不知道被告的上述行为。
同年2月底的一个晚上,被告和受害者单独在屋内的晾衣处(service yard)。被告威胁受害者,要她服从他的话,不然他就不和她说话。接着,被告隔着衣服非礼受害者的胸部和私处,之后射精到地上后,才将受害者的手移开。
受害者对被告的行为感到不适且无助,后来为了缓解压力,多次割腕。同年3月3日,学校老师注意到受害者手腕上的伤痕,联系儿童保护服务处,后者随后报案。被告于同日被逮捕。
判监45个月鞭7下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称一时冲动,不知道当时在想什么,事后已获得妻子原谅,妻子还为他生子。
律师说,被告当时难以控制自己而犯案,如今为自己的愚蠢懊悔不已。被告的妻子事后已经原谅他,还为他生下一子。两人今年12月将迎来多一子,被告希望未来能回归家庭,恳请法官轻判。
控方指出,被告引导受害者抚摸下体数分钟,且在家里犯案,对受害者造成心理伤害,促使受害者自残,并想逃离住家,促法官判被告坐牢46至50个月,以及鞭打7下。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45个月和鞭打7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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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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