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境话语及其建构逻辑》,《环境社会学》2024年第1期,第153-178页
摘要:从环境建构主义视角来审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本文发现在不同社会情境下存在“规制话语”“科学话语”“生活话语”三种环境话语类型。在环境规制话语之下,以政府为主导的环境管理成为应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主要方式。在环境科学话语之下,以市场主体为主的环境技术治理成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在环境生活话语之下,当地居民成为应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核心实践主体,当地居民的生态智慧得到有效挖掘。所以,本文基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境话语类型分析,论证了环境话语与社会情景有紧密联系,不同的社会情景触发不同类型的环境话语。此外,环境话语与环境行动的互构,有助于进一步理解环境话语建构背后的社会文化逻辑。
关键词:农村 生活垃圾处理 环境话语 社会逻辑
作者:蒋培,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出站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环境社会学。
一、问题的提出
到21世纪初,由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面临越来越多的困境,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日益明显。对此,学术界形成了两类不同的观点:一是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的个体意识发生了转变,越来越趋向于理性化思维,把生活垃圾倾倒在一些公共场所;二是在现代化过程中,原本“有垃圾无废物”的农村社会已不复存在,农民自身的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难以应对各类生活垃圾问题。从社会学的视角来分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外部的社会结构也有紧密联系。国家政策、媒体报道、科学技术、公众意识等也影响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不同的方面反映了不同阶段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背后的运行逻辑。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出现及其应对与社会结构有关联,社会结构的改变将会影响全社会对生活垃圾问题的认知及处理方式。
本研究尝试利用“环境话语”这一概念,结合本土实际经验形成相应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以及处理方式进行相应的学理分析。核心内容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第一,到21世纪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面临怎样的外部社会结构,构建生活垃圾处理机制的主要环境话语有哪些;第二,近些年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境话语发生了哪些变化;第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境话语形成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基于这一思路,我们将研究的重点设定为农村生活垃圾所处的社会结构,着重探讨在特定时空背景、特定社会结构下如何构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境话语。同时,基于历时性调查分析方法进行研究,社会结构变化促使环境话语类型发生改变,最终导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随之改变。在此研究过程中,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本身的严重程度并没有被给予过多的关注,也不是本研究讨论的重点。
本研究是基于对长三角地区农村的长期观察,尤其是对浙江部分农村案例的调查来探讨上述问题。从2012年以来,我们就开始关注农村生活污染问题,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等。研究的内容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宏观层面,在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应对方面,是以中央政策、制度作为主要影响因素。随着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等思想的提出以及农村生活垃圾现实问题的凸显,从国家、省级政府层面开始重视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制度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这部分的资料和信息,主要是通过文献收集获得。二是中观层面,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主要是县级政府)是主要的政策执行者和实际管理者。通过分析地方政府应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具体做法,能够明确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发生了哪些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如何形成。在县域层面,笔者曾于2017~2022年在金华金东区、杭州临安区、湖州长兴区、丽水遂昌县、南京江宁区等地进行长期实地调查,基于这些地区的案例研究来呈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三是微观层面,以公众特别是当地村民的视角来理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差别,以及公众在此过程中采取何种行动策略使生活垃圾处理符合自身的需求。微观层面的调查主要在村庄内部完成,村庄(社区)调查是社会调查比较合适的单元。此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村庄的一项公共事务,以村庄为单元的调查可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环境话语建构的具体情况。
二、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
环境建构主义理论研究由来已久。建构主义通过探究谁认为环境问题存在以及谁反对谁主张这类重要问题,允许我们把环境话题置于相关的社会和政治背景中考虑,由此为环境决策做了有价值的贡献。在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方面,建构主义同样可以进行解释,在不同时空背景下形成不同的环境话语,影响农村生活环境的治理。主要内容包括:(1)强调特定话语(例如智能垃圾分类)演变为话语霸权并由此抑制争论的能力;(2)揭示产业和国家行动者是如何发展其“修辞策略”以说服公众环境问题正在得到适当处置,即使实际上真实情况相反。基于不同主体之间的博弈,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环境话语,并影响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模式。
根据建构主义的分析视角,环境话语可以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一个理论概念。地理学家巴恩斯和邓肯将话语定义为“包括叙述、概念、意识形态和表意实践的特殊组合”。里德斯科格认为,环境话语维度“只是众多社会学分析维度中的一种”。赫恩德和布朗为环境话语的分析条理化地提供了一种基础性探索。他们的“环境话语修辞模型”由三个圈构成,每个圈占据三角形的一角。位于三角形顶端的是“规制话语”,是由那些负责决策和制定环境政策的权力机构制定。在这里,自然被视为一种资源。位于三角形右下角的是“科学话语”,在这里,自然是一个通过科学方法建构起来的认知对象。政策制定者通常将其决策建立在科学话语的基础上,特别依赖技术性的数据和专家的话语。在三角形的左下角,与科学话语相对的是“诗意话语”,这种话语以种种强调自然的美丽、灵性和情感力量的描述为基础。他们认为这三种强大的环境话语并不是相互排斥的,相反,它们最后往往融合在一起。
基于已有研究对环境话语的分类,并结合本土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本研究对环境话语分类进行调整和完善以形成本研究的分析框架。根据赫恩德和布朗的研究,我们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展开研究,形成了“规制话语”、“科学话语”与“生活话语”。其中,“生活话语”是基于“诗意话语”进一步扩展具体内涵,把中国农民日常生活纳入环境话语体系之中,强调自然的生态、优美、和谐的状态。中国农民具有强烈的乡土性,与土地、自然之间有特殊的情感,围绕自然形成了一系列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同时,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阶段来划分,“规制话语”、“科学话语”和“生活话语”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类型,围绕不同的主体和内容形成了与之对应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当然,从实践经验来分析,三者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很多时候相互交织在一起,只是在某一时空中某类环境话语表现得更为明显。
就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而言,阶段性差异和区域性差异是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特征。不同时空背景下不同主体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发挥各自的作用,并在某一阶段由环境话语影响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政府管理、市场主体与公众(当地居民)参与成为影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最为关键的因素。这些因素在不同时空背景下决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也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总体情况。其中,政府管理是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通过政策、制度以及行政手段来影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是指把各类先进的科学技术引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的企业,可以改变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尤其是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出现有可能完全颠覆人们对生活垃圾处理的认知。公众参与则是指当地居民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开展的各类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境话语类型如表1所示。
为了更好地展开分析,我们设置了规制话语、科学话语、生活话语三种理想类型。如果政府管理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发挥主要影响,就形成了垃圾处理的“规制话语”外部结构;如果利用科学技术来影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就形成了垃圾处理的“科学话语”外部结构;如果当地居民通过自身的行动来应对生活垃圾的影响并发挥主要作用,就形成了垃圾处理的“生活话语”外部结构。当然,这三种情况只是基于研究需要而进行的设定,从分类角度来看还存在其他多种情况。同时,从一个稳定的环境治理结构来分析,不同的影响条件之间存在一个核心因素来保持治理结构的稳定,否则,治理结构将会失去平衡,容易出现混乱。在一个特定的时空中,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境话语存在多种组合,形成了截然不同的环境治理方式,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形成了多种方式。
本研究将围绕环境话语的分析框架,选取浙江部分村庄作为调查点,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进行案例分析,然后就一般时空背景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不同类型环境话语建构的社会文化逻辑进行学理分析。
三、规制话语: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环境管理
现代农村生活中,生活垃圾主要是各种塑料制品,难以在村庄内部被有效消化,农民只能采取掩埋或焚烧的方式来处理,造成长期环境影响。此外,随着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现代社会中的生产生活之间出现了断裂,粪尿等生活垃圾处理也面临新的难题。
(一)现实环境问题倒逼规制话语的生成
到21世纪初,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已经比较突出,生活垃圾已经成为农村的主要生活污染源。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数量缺乏官方统计数据,只能借助部分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来辅以说明。根据唐丽霞和左停对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1个村庄的调查,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占全部垃圾污染的49.53%,成为绝大多数村庄的主要污染源,且绝大部分村庄出现环境污染是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开始,与农业化工化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有关。王金霞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农村生活垃圾人均日排放量接近1kg,该结果大于2006年中国饮用水与环境卫生现状调查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590个村调查得到的数据(0.9kg)。
农村生活垃圾年均排放量呈现增长趋势,根据计算,2010年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总排放量约为2.34亿吨,而2000年的垃圾排放量为1.4亿吨,十年间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排放量实际增长了67.1%。与此相对的是,农村生活垃圾回收与处理能力却较低。王金霞等对123个村庄进行调查发现,只有57%的村配备有垃圾池、箱等设施。从垃圾清运情况来看,具备专门垃圾清运能力的村庄也较少,占总样本的7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普遍较为落后。
从村庄层面来进行考察也可以发现生活垃圾污染对当地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各种外来工业制品大量进入村庄却难以被有效处理,对当地的土壤、水体、大气等造成了污染。基于长三角地区农村环境治理的调查实践,本研究发现绝大多数村庄都经历了生活垃圾污染不断加重的过程,具有特定的时空背景。以浙西童村为例,该村在2009年开展“精品村”建设之前面临严重的生活垃圾污染状况。
我们开始搞“精品村”之前,村庄的环境卫生状况比较差,那个时候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都没有得到有效处理。村民把各种生活垃圾倾倒在田间地头、沟渠里,随着雨水的冲刷进入水体环境中容易形成污染问题。各种生活污水也不经处理直排外部环境,容易造成外部水体、土壤的污染问题。村里面整体环境卫生状况也比较糟糕,可以用“污水横流、垃圾满天飞、畜禽粪便遍地”来形容。(20180823童村童书记访谈录)
从村庄的角度来分析,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随工业化、城镇化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尤其是各类外来工业制品给农村环境带来了较大的环境影响。农民面对各类塑料制品生活垃圾无能为力,因为以往的生产生活手段都无法应对各类合成化学元素,只能采取随意堆放、简单焚烧等方式来应对。
所以,现实的环境问题促使环境规制话语的产生。面对农村人居环境状况的不断恶化以及生活垃圾处理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加之公众舆论的反映以及现实状况的倒逼,促使政府成为环境规制话语的主要执行者,即政府作为主要的环境管理者应出台制度和措施来应对农村环境问题,有效处理生活垃圾不断增多的不利局面,尽可能为农村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这一时期,由于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不断凸显,在社会内部逐渐形成了环境规制话语,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环境话语类型。
(二)环境规制话语的传播与强化
一是环境群体性事件促使环境规制话语的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逐渐累积,产生的危害已经影响当地农民日常的生产生活。生活垃圾的长期堆放容易形成一系列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当地大气环境;垃圾产生的渗滤液进入土壤、水体之后会影响当地居民的饮用水和食品安全;垃圾随意堆放对村容村貌造成较大影响,有碍村庄整洁。基于上述影响,当地居民对环境污染带来的影响也开始产生强烈的反应,尤其是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容易引发各类疾病。为应对公众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反应和担忧,地方政府势必需要采取措施来予以解决,避免各类环境污染纠纷与矛盾的升级。
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是传播和强化环境规制话语的直接影响因素。从媒体报道和学术研究等方面可以看出,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是当时的热议话题,这也直接促使各级政府采取措施来应对越来越突出的环境问题。
我们根据金华金东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状况为例来进行说明,2010年前后农村的环境卫生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农村人居环境整体较差。我们还没搞垃圾分类之前,全村的生活环境状况堪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都没有得到有效处理,老百姓的怨声很大。(20180825金东区陆家村楼书记访谈录)
二是政府间环境规制话语的传递和传播。相比于社会舆论形成环境规制话语的间接性,政府间环境规制话语的传递则显得更直接。中央、省级政府层面形成的环境规制话语,必然会在政策、制度以及行政指令中有所体现,使下级政府受环境规制话语的影响不断加重。特别是在当前的政府政绩考核体制之下,地方政府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具体工作时,时刻会受到来自上级政府部门的环境话语影响。以2003年浙江省实施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例,正是为了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环境规制话语的时空背景下,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执行措施应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采用行政指令的方式进行实践操作。
区县级政府层面也时刻受到环境规制话语的影响。浙江金华金东区作为全国最早开始全域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地区之一,早在21世纪初就开始尝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从最开始的农民自行随意处理生活垃圾到“村收、镇运、县处理”,再到“户分、村收、镇运、县处理”。环境规制话语已经在区县级政府层面形成了浓厚的治理氛围,地方政府自发地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中,并结合实际情况来推进工作的开展。金华金东区正是在规制话语背景下,立足于当地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创新已有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较早地推动当地农村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来应对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是国家发展的大势所趋,一直以来我们都十分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上级政府也把农村环境治理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来开展,我们基层政府在应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时也尝试创新各种治理机制,有效地落实上级政府政策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80824金东区农办工作人员陈先生访谈录)
(三)规制话语下地方政府的环境行动
在环境规制话语的影响下,国家与政府开始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并把生活垃圾污染作为单独的一个方面进行管理。
第一,从制度方面来看,21世纪以来应对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政策不断增多。200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规定,“十五”期间,要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在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同时,把控制农村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鼓励发展低污少废的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节水农业,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2007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规定,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结合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美化村庄环境,改善村容村貌。2009年,《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指出,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对采取有力措施使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的村镇,国家实行了“以奖促治”政策,以激励和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成为“以奖促治”政策的重点支持内容。有学者基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政策文本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相关的政策文件近年来逐渐增多,强化了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
国家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开始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规制话语成为这一阶段的主要话语。政府的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科层制结构,自上而下形成“压力型体制”,即下级政府需要按照上级政府的政策来实施环境管理,对农村生活垃圾环境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如果下级政府不按照中央或者上级政府的政策要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则将会面临被问责或政绩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在这一时空背景下,政府出台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政策成为推动各地农村开展环境治理的主要力量。
第二,从具体措施方面来看,政府采取一系列举措来应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在农村生活垃圾政策与制度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开始采取各类措施来有效应对生活垃圾问题。2003年,浙江省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村庄环境整治入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在这一时期,地方政府结合中央政策,开始在农村地区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如浙江金华市余村就在村内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村民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把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到一起或者投放进统一的垃圾桶,村庄的保洁员就会统一收走,镇里统一运送,并由县里进行生活垃圾的填埋或焚烧处理。
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为例,在环境规制话语下,地方政府往往是先行者。从环境规制话语的实施主体来看,地方政府在很多时候是主要执行者,即通过地方政府采取具体措施来应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村集体经济实力有限,难以有效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事项的持续开展;而从村民个体角度来看,其缺乏相应的积极性与责任感去应对生活垃圾污染等公共环境问题。因此,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分析,其具备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人员、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条件,能够有效地开展生活垃圾处理,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在规制话语之下形成了政府的规制行动,以地方政府的规制行动来促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的建设,解决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社会问题。
四、科学话语:以市场主体为核心的环境治理
以政策制度和行政管理为主的环境规制话语形成之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逐渐进入正轨,这一过程中如何有效处理生活垃圾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以往处理生活垃圾主要是采用填埋方法,但随着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快速增加、填埋空间有限以及填埋的后续影响等,生活垃圾处理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如何有效地、科学地处理生活垃圾,并实现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越来越成为当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要考虑的问题。从发达国家的处理经验和农村生活垃圾的实际情况来看,倡导生活垃圾分类成为主要的应对措施,以技术影响为主的环境“科学话语”也随之产生。
(一)环境管理困境背景下科学话语的形成
随着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式处理之后,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一是,生活垃圾填埋的空间越来越少。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居民的购买力也开始提升,生活垃圾随之增加。以杭州目前的大型垃圾填埋场——天子岭垃圾填埋场为例,2007年规划时的设计容量可用24年半,但实际每日生活垃圾填埋量已达5408吨,估计只能再使用5年左右。所以,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方式面临困境,迫使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转型,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同样面临上述问题,各地开始探索就地就近处理生活垃圾的方式,减少生活垃圾的填埋量,提高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二是,围绕生活垃圾处理形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随着生活垃圾数量的快速增长,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建设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但与之相关的“邻避运动”也时有发生,公众呼吁生活垃圾处理更加科学化、公开化与透明化。
这一时期,由于面临生活垃圾处理的各类问题,环境科学话语逐渐形成,全社会越来越倡导以科学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来应对生活垃圾问题。科学话语成为这一时期的主导话语,掌握环境科学技术的专家逐渐成为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尝试以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来应对生活垃圾问题。例如,技术专家倡导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一方面,规制话语下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越来越难以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需要寻求更科学、更合理的方式来应对。而以科学、权威著称的各类专家提出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更有效的方法并发挥了实际效果,有效地促使全社会按照其话语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科学话语逐渐成为这一时期的主导话语。另一方面,科学话语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市场、技术、公众意识的发展为科学话语的形成奠定了相应的社会基础。由此,社会内部会形成以科学、技术为核心内容的环境话语。而这类科学话语在全社会层面能够较好地被社会大众所接受,成为社会的主流环境话语,并逐渐影响有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实践环节。
(二)市场主体与科学话语的有机结合
科学话语的形成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践面临各类困难与问题的结果。随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进入新的阶段,需要更加专业、有效和合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来应对日益严峻的生活垃圾问题。科学话语之下的技术治理方式需要专家、技术人员来进行操作,而这些人员往往依赖企业的财力支持来推进新技术的研发,因此,企业中的专家、技术人员成为主要影响力量。所以,这就需要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进入这一领域,并利用政府的行政管理机制来进一步强化科学话语在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影响力。
市场主体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具有逐利取向。各类生活废弃物通过资源化利用以及政府补贴等方式可以使市场主体获得经济利益,促使市场主体采取各类先进的科学技术来应对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相比于政府直接进行农村环境管理,市场主体在农村地区引入科技手段更具有积极性也更具效率,因其把最有效的环境治理技术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相结合。面对政府环境管理中出现的失灵问题,科学话语下的市场主体更善于利用各类先进技术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也进一步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改变原来以政府环境管理为主的单一农村环境治理模式。
市场主体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进一步塑造了环境治理的科学话语。不同于规制话语管理主体的不可替代性,随着市场主体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发挥的效用越来越大,科学话语吸引了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农村环境治理领域,市场主体竞争性随之升高,进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与技术创新之间的联系也会加强。随着市场主体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治理领域的重要性不断加强,与之对应的科学话语的影响力也会越来越大,并逐步成为主流的环境话语。
可见,在科学话语背景下,市场主体与科学话语之间形成了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科学话语因规制话语遭遇现实困境而越来越受到环境治理专家的青睐,成为这一阶段的主流环境话语,进而吸引市场主体进入农村,引入各类创新治理技术来应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问题。另一方面,随着市场主体进入农村环境治理领域,生活垃圾处理与科学技术手段之间的联系不断加强,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性提高,助推科学话语成为主流环境话语。
(三)科学话语下市场主体的技术治理
随着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和垃圾填埋方式的局限,生活垃圾需要进一步的精细化治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前端源头分类、中端分类运输到末端分类处理,都需要引入现代科技来予以支撑。首先,从前端源头分类来看,有的地区采用“可腐烂”“不可腐烂”的两分法,有的地区采用“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的分类法。这些分类法都有相应的科学依据,需要根据末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技术手段来进行设定,否则,前端垃圾分类不准确、不科学,末端分类的有效处理也难以实现。其次,从中端分类运输情况来看,不同类型的生活垃圾需要对应不同的方法来运输,并与末端分类处理有效地结合起来。例如,对有害垃圾而言,需要采用专门的运输车辆向有毒有害垃圾处理中心运输,避免有毒有害垃圾遗漏而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最后,从末端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来看,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例如,可回收物可以进行回收,实现资源再利用;易腐垃圾需要经过生物发酵,形成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其他垃圾则进入垃圾焚烧厂实现发电发热,增加能源供应;有害垃圾需要进行安全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的危害。
随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技术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分类知识、技术、标准、要求等要素融入垃圾处理,因而垃圾处理变得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与规范化。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之后,由于前后端分类环节进行了分离,农民对不同类型生活垃圾处理的专业知识更加难以理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式的实施,更依赖专业知识和先进技术,改变了以往单一的垃圾处理方式,需要进一步依托专业技术公司和设备来完成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以浙江省长兴县码头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所使用的抓拍技术为例,为了更好地激励当地农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当地引入了一家网络公司的数据平台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开展。
我们村集中式垃圾厢房的在线抓拍技术是引入了杭州某网络公司的数据平台,维持设备的稳定、有效运行。目前,这些数据在我们村委大楼和县农业部门都可以看到,有效地推进村民自觉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整套设备运行的维护费用,每年需要2万元。(20220311长兴县码头村张书记访谈录)
在科学话语的影响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进入了精细化分类处理阶段,需要专业市场主体运用各类技术治理方式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同于规制话语背景下政府是主要的环境管理者,科学话语主要是由各类专家、技术人员和企业等市场主体掌握,形成了技术治理占主导地位的局面。所以,在科学话语中,垃圾分类、二维码、大数据、在线监控、数据平台等专业性词语成为具有代表性的技术治理标志。一方面,各类专业技术公司等市场主体把握主要的科学话语,成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技术治理的主导;另一方面,当地的村民面对专业化、科学化、标准化的技术治理应用,需要改变原有的生活垃圾处理习惯,尝试学习和接受各类新的科学话语和技术治理方式。例如,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例,农民需要准确地分辨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标准与具体内容。从知识学习和分类行为培养的角度来看,这对农民来说是一项不小的挑战。
五、生活话语:以当地居民为主体的生态实践
日本学者鸟越皓之曾提出,环境治理需要结合当地居民的现实需要来展开,形成了“生活环境主义”。与此类似,“生活话语”也主张把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并发挥农民自身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一)多元主体参与治理下的生活话语塑造
经历了“规制话语”和“科学话语”之后,“生活话语”逐渐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指向。政策层面开始尝试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塑造以农民为主体的“生活话语”。从中央政府层面来看,早已出台相关的政策来推进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指出,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坚持问需于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可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决策主体也已经认识到现有环境治理方式难以长久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立足于农村社会,发挥农民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主体作用。
随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进程的推进,规制话语下的政府治理和科学话语下的技术治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环境治理面临失灵的困境。以地方政府和技术专家为主导的环境治理主体逐渐意识到农民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建立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模式。从实践层面来分析,农民作为长期生活在农村的主体,熟悉农村的自然地理、产业经济、地方文化、社会关系等,对环境治理有自己的理解与想法。同时,农村环境治理需要与农村的生产生活进行有机衔接,以符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的治理方式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搞不下去的问题,很多农村难以构建持久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起步阶段,地方政府、市场主体都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各类奖励机制来激励农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但随着分类时间的拉长,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市场主体都缺乏足够的物质保障和稳健的管理机制持续地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而大部分村庄则缺乏足够的集体经济来支持垃圾分类。所以,在实践过程中,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遭遇了各类现实困境,倒逼环境话语转向,必须把农民纳入进来,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机制,发挥农民在其中的主体作用。生活话语倡导把农民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把生活垃圾分类与农村的生产生活联系起来,以最合理、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来推进农村环境治理。
(二)生活话语维持的社会基础
生活话语的维持是基于一系列社会基础的支持。从农民环境意识的提升、村庄规范的影响、治理机制的建设等方面来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愈加重视农民自身的参与和实践,在规制话语、科学话语之后逐渐形成了生活话语。
经过长时段的农村环境治理实践之后,农民在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也逐渐认识到农村环境治理需要自身的参与,形成了自觉的环境参与意识。农民在规制话语和科学话语背景下表现为一种被动参与的形式,更多是配合地方政府、村干部和市场主体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但是,农民被动的参与缺乏可持续性,物质激励方式不具有长期性,物质激励停止之后农民垃圾处理行为又回到原点。此外,在规制话语和科学话语之下,农民的决策和表达权利受到限制,致使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与农村的生产生活模式并不契合。随着农民环境意识在环境治理过程中不断提升,农民逐渐形成主动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意识,这为生活话语的维持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基于农村熟人社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村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逐渐建立健全。不同于政府的环境管理和市场的技术治理,村庄环境治理机制内生于村庄内部,与农民的生产生活有机衔接。这类村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立足于农村社会结构,通过村民自治方式来推进农村环境治理,且有效地利用村庄内的人情、面子、关系等要素来影响农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行为。例如,浙中陆家村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建设过程中,通过党员联系户、妇女检查团、清运员现场示范等方式来帮助农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逐渐让农民养成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此类村庄环境治理机制更具有持久性,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生活话语的维持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从农村环境治理过程来看,各类村庄规范对村庄环境治理的形成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也有力地促进了生活话语氛围的保持。地方政府的环境管理与市场主体的技术治理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治理规范并不符合农民的需求。而从生活话语的形成与维持过程来看,内生于农村社会的环境治理规范是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条件,能够以符合农村社会特点的制度规范来塑造农民的环境行为。随着各类村庄环境治理规范的制定,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参与农村环境治理,进一步维持了农村环境治理的生活话语。
(三)当地居民生态智慧的挖掘与实践
基于部分成功案例的总结,我们可以在规制话语与科学话语之上提出“生活话语”,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必须回归地方社会,立足于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从生活话语的内涵来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能脱离农业、农村和农民,需要把生活垃圾处理与当地的日常生产、生活联系起来,形成与自然一体的处理机制。日本环境社会学家鸟越皓之的“生活环境主义”理论认为,在资源开发过程中需充分考虑人的需求和环境保护,在挖掘当地居民的生活智慧来保护环境的同时满足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从概念的意义上来分析,生活话语也有这样一层意思,认为只有把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与生活垃圾处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环境治理机制的调整与改善。
生活话语的形成是农村环境治理与生产生活相结合的一种结果。经历了规制话语和科学话语之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依然面临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困境。因此人们不得不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农民作为农村社会的核心主体,其自身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实践经验知识,在政府支持、技术保障的条件下,农民可以形成行之有效的垃圾分类机制,促进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具体来分析,生活话语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条件。一方面,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生活话语才能够逐渐产生。生活话语并不是凭空出现的。只有在前期政府制度、科学技术、治理实践的铺垫下,才能够让决策者和实践者都意识到生活垃圾处理的重点和难点。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是有差异的,可能有的农村连生活垃圾集中处理都还没实现,而有的农村则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所以,生活话语的出现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另一方面,生活话语是多元主体共治的一种体现。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生活话语强调的并不是以单一的农民为治理主体开展行动,而是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共同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这是一种治理模式的体现。此类治理模式则需要在生活话语的引导下推广实施,唯有此,才能真正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
浙中陆家村生活垃圾处理自2009年就开始实行,到2014年开始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经过多年的实践,到2017年基本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根据实地调查,陆家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具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立足于地方社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要因地制宜,从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出发建立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措施与制度。例如,陆家村的厨余垃圾在村内阳光房进行发酵处理,转变为有机肥,返还到农民的苗木、蔬菜和水果种植过程中。二是以农民为行动主体。陆家村在生活垃圾分类机制中也一直面临如何有效地建立垃圾分类机制的难题。经过尝试与实践,只有发挥农民的主动性,才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无论是通过村内的广场舞趣缘组织带动妇女进行垃圾分类,还是依靠党员联系户制度促进村民参与垃圾分类,都试图把农民纳入垃圾分类机制中,使其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三是形成多元主体共治的治理模式。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建设过程中,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其他主体,而是需要建立上级政府、村干部、村民、企业与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治的治理模式。现代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是一项复杂的事务,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发挥作用来合作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最开始镇里要求我们搞垃圾分类时我们也无从下手,不知道怎么推动。然后,跳广场舞的妇女同志联系起来在村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之后,妇女代表联系户、党员联系户、荣辱榜、奖惩措施等一系列制度在村里面逐渐建立起来,为的就是带动老百姓自己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20180824金东区陆家村楼书记访谈录)
六、“触景生语”:不同类型环境话语建构的逻辑阐释
根据上文有关环境话语类型的分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呈现“规制话语”“科学话语”“生活话语”三种类型。三种环境话语并不是截然区分的,同一时空背景下可以有两种或三种话语类型。从环境话语建构的逻辑来分析,在治理行动和社会情景的影响下,环境话语会因此发生改变形成符合当下社会情景的适当话语,并对环境治理行动产生相应的影响。
(一)环境话语建构的理论模型展示
基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境话语类型分析,我们尝试在此基础上建构环境话语类型变化的理论模型。结合帕森斯的单元行动(Unit Action)理论模型,我们尝试分析在社会情景的影响下,环境话语与治理行动之间如何相互影响与互构,形成环境话语类型变化理论模型。在单元行动理论模型中,行动者基于所处的情景和规范的影响,进行行动手段的选择来实现最终的目标或目的。环境话语类型变化模型同样受到社会情景的影响,在社会情景的影响下生成相应的环境话语。例如,在农村生活垃圾不断增多的背景下,需要政府出台政策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制话语也在这一时期逐步形成。受规制话语的影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受到重视,形成对应的垃圾处理机制。当然,从治理行动角度来看,治理行动也会作用于环境话语,环境话语与治理行动之间存在互构关系。同时,治理行动的结果也会影响外部社会情景,进而对环境话语类型的变化产生影响。
从理论模型的建构情况来看,社会情景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应该包括环境状况、经济发展、公众意识、技术条件、制度规范、地方文化等内容,时刻影响环境话语和治理行动。在环境话语与治理行动相互影响的过程中,社会情景是一个重要的中介变量。治理行动结果会对社会情景产生影响,如果治理行动结果符合社会预期,则会进一步加强环境话语的影响力;反之,如果治理行动结果不符合社会的预期,甚至引起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则有可能推进环境话语类型的变化,进而改变相应的治理行动。而从环境话语与治理行动之间的关系而言,两者之间存在互构关系,即环境话语推动治理行动的形成,而治理行动的开展也有助于进一步强化环境话语的建构。环境话语类型变化理论模型如图2所示。
(二)社会情景触发环境话语的生成
从上述环境话语类型变化理论模型的内容来分析,社会情景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概念。我们把很多社会性因素都归入社会情景之中。社会情景类似于一个黑箱,其内部还存在复杂的作用过程,我们在分析过程中把这个作用过程忽略了。下文将尝试以“社会情景”这一表述来对分析过程进行概括。从社会情景与环境话语和治理行动的关系来看,可以从输入端和输出端来进行分析。
第一,从社会情景的输入端来分析,治理行动直接影响社会情景,且环境话语对社会情景有间接影响。环境治理结果会引起社会反响,如果符合全社会的预期,就能很好地保持经济发展、制度规范、地方文化、技术条件等的稳定,因而社会情景将会保持一种稳定状态;如果不符合全社会的预期,则有可能会造成经济发展、制度规范、地方文化、技术条件等的变化,社会情景也将会发生改变。此外,从环境话语的角度分析,环境话语也会对社会情景产生一些影响。例如,环境话语的形成可以维持对应的社会情景,以此来构建一个符合对应环境话语特征的社会情景。
第二,从社会情景的输出端来分析,社会情景直接影响环境话语的建构,即社会情景是促使环境话语生成的重要因素。社会舆论、经济发展、技术条件、制度规范等内容的改变,会造成环境话语随之变化,尤其是在经济社会状况变化较快的阶段,大部分公众的环境意识有了较快的提升,促进相应的制度规范、治理手段、技术条件等方面的改善。随着社会情景的改变,环境话语也会因此发生变化,以此来满足社会公众、政府环境管理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此相对应的是,治理行动在环境话语的影响下也会发生变化,按照当前的社会情景和环境话语的特点来开展环境治理,使环境治理效果符合社会公众的需求,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三)环境话语与治理行动的互构
从建构主义的视角来看,话语与行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建构。科学实践大致符合许多建构主义者支持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价值。科学实践包括对现代工业危害进行科学的调查。事实上,由于拥有大量的证据与合理的论证形式,建构主义研究本身就是一种科学调查的形式。
环境话语促进治理行动的生成。从不同的治理阶段来分析,环境话语直接影响治理行动,且不同类型的环境话语将会形成不同的治理行动。在以规制话语为主的场景下,治理主体更倾向于利用政策制度、行政命令等强制性方式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当治理对象违反相应的规范时,治理主体会利用惩罚机制来应对违规行为。在以科学话语为主的场景下,治理主体更善于利用知识、技术、新机制来推动环境治理工作,例如引入市场配置方式来提高管理效率。在生活话语的场景下,治理主体认识到需要把农民作为主体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否则,垃圾分类长效机制难以建立,也无法有效地发挥效用,因此,农民逐渐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中发挥重要作用。
治理行动也会强化环境话语。在不同类型环境话语影响下的治理行动,能够增强对应环境话语的社会影响力。在某一阶段,某种环境话语发挥主要影响力时,对应的环境治理行动会通过各类正向行动效果来增强环境话语的表达,引导全社会进一步认可此类环境话语带来的重要价值。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在专业知识、技术和经验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村庄会受到科学话语的影响,在全社会形成较强的环境科学话语氛围。
现在垃圾分类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村庄都开始尝试新技术。在数字化浪潮的影响下,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村庄都想去引入各类新技术,对新技术的崇拜也越来越明显,似乎数字技术能应对一切问题。(20220315平湖市石塘村李委员访谈录)
在环境话语与治理行动的互构过程中,环境话语会因实际的治理问题和困境发生转变。环境话语演变在一定程度上是现实的治理困境所推动的。当已有的环境治理行动受阻或难以发挥作用时,治理困境就会迫使环境决策者和环境管理者反思治理方式,必然会给环境话语带来一些新的改变。可见,环境话语与治理行动在不同时空背景下的演变存在互构关系,一方的改变将会引起另一方的变化,经过调整之后形成一个稳定的阶段,然后再进行变化。
七、结论
总的来说,基于实地调查和理论分析的结果,本研究指出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规制话语”“科学话语”“生活话语”三种环境话语类型。三种环境话语基于不同的农村环境治理政策、技术、组织、阶段等内容,来应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同时,不同类型环境话语的建构,也反映了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尤其是当现有处理方式难以有效应对生活垃圾问题时,新的环境话语会被建构起来。
从环境话语建构的社会文化逻辑来分析,我们尝试提出社会情景触发不同类型的话语建构,即随着环境状况、经济发展、公众意识、技术条件、制度规范、地方文化等方面的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境话语也会发生改变。农村社会所处的社会情景建构了与之对应的环境话语,且环境话语与治理行动之间存在互构关系。由此可以解释,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或不同的时空背景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境话语类型会发生改变,并对不同类型的治理行动产生增强或者减弱的影响效果。
参考文献和注释略
(本期编辑:陈奕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