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举报爷爷获奖状引发舆论对立!“好孙子”“真孙子”背后的真问题

文摘   生活   2024-10-31 21:16   北京  

近日,云南玉溪一位名叫鱼江涛的小朋友在网上有点火,准确地说,是引发了一拨不大不小的舆论对立。

9岁左右的小学生鱼江涛在自家爷爷的床头柜里发现罂粟壳,于是打电话举报爷爷,称“我在我爷爷的床头柜里,发现了毒品。”

民警问他知道是什么毒品吗?小朋友回答说是罂粟。

警察赶到小朋友家后,爷爷告诉警察,自己床头柜里放着的这4颗罂粟壳,是10多年前一个朋友给的,但自己一直没有使用。

警察对这4颗罂粟予以没收,并对爷孙俩进行了毒品知识宣传。随后,属地派出所到学校为鱼江涛小朋友颁发了“禁毒小卫士”奖状和奖品。

鱼江涛小朋友的行为,受到警察叔叔的高度赞扬,老师和同学们也给他送去了雷鸣般的掌声。

但其事迹经主流媒体报道后,引发了一拨不大不小的舆论对立。有人颂扬他的勇敢和正义,夸他是爷爷的“好孙子”,同时称赞我国长期的禁毒教育深入人心,取得了不凡的成效。

也有一些声音认为,这小朋友的做法失当,破坏了家庭的和谐。甚至有人说,这孩子背叛自己的家人,背叛人伦道德,是“真孙子”,以后还是远离这种人好。

有人问我如何看这件事,我的看法是:此行为属“大义灭亲”,可以理解,但不宜公开宣传和倡导。

2010年9月,河北省出台规定,若亲属大义灭亲,被告可酌情减刑,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我当时就曾撰文指出:亲属大义灭亲被告酌情减刑应该废止。

十余年过去了,就着鱼江涛小朋友这一最新事件,我愿意再次重申我的一贯观点。


粗略地划分,大义灭亲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替天行道型。比如,父亲动手打死罪该万死的儿子;一种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牺牲小我成全大义型。比如,某人犯了罪,其配偶或子女等亲属主动揭发、指证,使之受到法律的惩处。我们这里讨论的是后一种。

鱼江涛小朋友的行为当属第二种,只是由于其爷爷持有少量罂粟壳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受到司法追究,但这并不能改变其行为属于举报或指证亲属犯罪的性质。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亲属有罪相隐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且此种制度和实践有助于维系家庭伦理道德,强化家庭成员间的忠诚与互信,而这正是社会诚信和秩序的基石。

但支持大义灭者也大有人在,很多时候,他们的支持甚至激赏,不过是实用主义或道德完美主义在作怪。

在一些人眼里,大义灭亲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因为它超越亲情,表现出了最大的无私性。

而且大义灭亲的直接后果可能是,有助于快速准确地惩处犯罪行为,实现司法的实体公正。因为亲属对被告人的揭发和指证,常常能给法院提供最真实、最具杀伤力的一手证据。

但即便如此,大义灭亲也是不值得鼓励和提倡的。虽然谁也无法否认亲属的揭发和指证之于惩处犯罪行为及实现司法实体公正的重要性,但鼓励亲属间相互揭发指证,会极大地增加家庭成员间的不信任感和相互戒备,这对于建立和谐忠诚的家庭关系、增进家庭成员间乃至全社会的信任和秩序,都是具有巨大杀伤力的。


换言之,亲属间相互揭发和指证,或许有助于惩处犯罪,促进司法实体公正。但不要忘了,司法效率和实体公正,是我们的一种追求,但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也是我们的一种价值追求。它们两者本身都不是目的,都是人类为了社会和家庭更加和谐美好而祭出的手段。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应该为了追求一种价值,而去伤害甚至摧毁另一种价值。

所以,大义灭亲这事,毫无疑问是有正面价值的,这么多人赞赏小朋友的行为,完全可以理解。

但鉴于大义灭亲行为对于社会信任和秩序营造所具有的破坏性作用,本人主张:

对于大义灭亲行为,不宜公开宣传和倡导。那些鼓励和倡导大义灭亲的规定,应该及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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