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调解作为一种非对抗性纠纷解决方式,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事心双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又疏导解开双方心结。宁夏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营造“调解优先,事心双调”的社会氛围,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进“塞上枫桥”品牌实现新突破。
“谢谢司法所的帮助,这下我能安心过个好年了。”近日,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西花园路司法所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受到当事人侯某的感谢与认可。
张某是工程运输车所有人。2022年初,张某雇用侯某当司机负责运输业务,双方约定按照运输建筑材料的方量结算运输费。至2022年底,双方核算运输费共计38364元,张某承诺于2022年12月底付清,但经侯某多次催要,张某陆续支付16000元,欠侯某22364元一直未付。
“咱们约个时间把话当面说清楚。”西花园路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收到侯某的人民调解申请,仔细查阅侯某手中的劳务合同等证据材料,并征得被申请人张某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了解到,张某对该案事实及欠款数额无异议,不按约定支付也并非故意拖欠,而是近期资金周转困难。
“拖欠劳务款不仅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包括支付赔偿金等,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调解员向张某释法明理,厘清法律关系,重点讲解拖欠劳务费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你有你的难处,对方也有难处。这么拖着也不是个事情,你的情况总归是比他好,再想想办法给凑凑。”调解人员劝导张某体谅农民工赚钱养家的艰辛,希望其在最短时间内付清拖欠的劳务费。
“对方拖欠劳务费的原因你也知道,我提出的建议你看行不行?”调解员将张某的还款意愿及现实困境告知侯某,建议其接受张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剩下的劳务费。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于2024年12月30日前给付侯某运输费1万元,剩余欠款于2025年1月30日前全部给付完毕。至此,一场持续2年的劳务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来源:宁夏法治报
监制:万 玮
审核:袁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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