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有了你们的及时帮忙协调,我才能顺利办理结婚登记。”不久前,吴某来到吴忠市红寺堡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向工作人员道谢。
近年来,红寺堡区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尺,开展制度、场所、办案三位一体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行政复议争议成功调解后,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多部门联动,合力化解户籍变更纠纷
2023年1月10日,吴某到红寺堡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被告知其户籍信息中婚姻状态登记为已婚,需要变更户籍信息后才能办理婚姻登记。吴某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变更信息,派出所以吴某没有离婚或单身手续为由拒绝办理,吴某遂向红寺堡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派出所变更户籍登记信息。红寺堡区法院征得吴某同意后,将案件转交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进行调解。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收到案件后,主办人经与民政局、派出所、吴某三方沟通,了解到吴某在2009年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2009年,吴某家整体移民搬迁至红寺堡区时,户籍信息登记为已婚。另外,吴某到派出所办理户籍变更信息时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派出所无法为其办理婚姻信息变更登记。
为了解真实情况,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及时与法院对接,商讨化解方案。由吴某向派出所提供手中现有的自己婚姻状况的材料,民政局通过婚姻登记系统调取吴某婚姻状况信息。同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法院和派出所派人一同前往吴某以前生活的地方调查其婚姻状况。最终,派出所为吴某办理了户籍信息变更。
三位一体,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红寺堡区将“枫桥经验”贯穿行政复议审理全过程,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在萌芽阶段、在行政机关内部。
红寺堡区在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配套制定《红寺堡区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工作制度》等9项接待登记制度,为群众提供“真心、用心、精心、热心、耐心”的服务。建立“败诉倒查制”,倒逼行政机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及复议阶段。印发《红寺堡区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等20项工作制度,对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调查、听证、决定等流程提出规范要求。2023年至2024年11月,和解调解复议案件4件,占审结案件的14.3%,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红寺堡区打造“一体化”办公场所、“一站式”服务平台和“智能化”服务模式。建成集复议接待室、审理室、阅卷室等为一体的行政复议中心,配备电子监控、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专用设备,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成式”办理。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开设行政复议窗口,坚持“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容缺受理”原则,营造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为发挥好咨询委员“智库”作用、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和复议委员“定向”作用,红寺堡区吸纳各行业领域专业人士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成员,对案件中的行业性专业性问题答疑解惑。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从程序、实体等方面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复议结果合法合规。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适时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益找漏洞、群策群力促提升,发挥对复议决定的把航定向作用。
来源:宁夏法治报
监制:万 玮
审核:袁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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