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一中、珙县实验中学文明上网倡议

教育   2024-10-13 20:34   中国  

互联网作为现代信息交流的平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已经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学习、交流和娱乐的重要方式。

但是,恶意诋毁、造谣传谣、传播低俗不良信息、传播暴力血腥等不文明现象,也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树文明新风,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向广大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0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明确指出,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传播暴力血腥视频若属于此范畴,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了参与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的相关处罚。其中第二款明确指出,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涉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罚,虽未直接针对暴力血腥视频传播,但如果在传播过程中扰乱了公共秩序,也可能依据此条受到相应处罚。

02

倡议内容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害信息。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自觉养成守法上网、文明上网的良好习惯,做到上文明网,做文明人。

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保证自己传播的信息健康、合法、客观、有益,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信息。

主动抵制和举报各种网上不良行为,坚决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积极维护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带头抵制网络有害信息,带头清扫网络垃圾,带头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

请广大师生遵法守法,坚决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传播。做到文明上网,绿色上网。

四川省珙县第一高级中学校

珙县实验中学校
2024年10月13日





END



来源|安 办

撰稿|孙希航

审核|何 涛

签发|杨宗林




学校法人|王夕娟    

联系电话|13458812908



珙县第一高级中学
发布学校资讯,传播教育理念,展示我校师生风采,记录学生成长点滴,搭建家校社会三方沟通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