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诉讼费专户的通知

政务   2024-08-02 16:56   内蒙古  





关于变更诉讼费专户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原诉讼费专户05315001040000851将于2024年7月31日停用,新账户于2024年8月1日同步开启使用。诉讼费电子票据服务及诉讼费电子化缴费系统同步启用,实现了诉讼费收取、结算、退费和开票管理全流程网上办理,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新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

账号:861601201421006280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

联行行号:313203001020



集宁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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