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法院诉讼费缴纳“一案一账号”开通啦
政务
2024-08-01 18:00
内蒙古
为践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彻底解决诉讼费缴纳不便及缴纳金额无法与案件对应的情况,减少当事人诉累。从8月1日起我院诉讼费缴纳“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了。集宁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一案一账号”的开通,使一切工作都化“繁”为“简”。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收到起诉材料后,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核录入,在生成案号的同时系统会自动生成收款账号即虚拟“子账号”,并与案件实时绑定,当事人只需要扫描缴费通知单上的二维码,便可将费用自动转入对应案件的虚拟“子账号”中,法院的工作人员根据接收到的缴费信息打印对应的票据,实现当事人当场缴费当场开票。不仅如此,退费也更加简单便捷了。只要当事人在起诉时提供本人的银行开户账号和开户网点名称,承办法官依据案件实际处理结果填写退费信息,发起退费申请,部门领导审批后转由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审核,最终将退费信息推送给银行,可实现当天退费当天到账。所有的操作流程都在系统中留痕,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减少了承办法官的冗余工作量。下一步,集宁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并推广诉讼费“一案一账号”和“线上”缴退费功能,及时清理诉讼费不明案款,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