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开车,但我喜欢上开车这回事,还要从骑电瓶车说起。
就是那个我与宝马哥的故事,常说常新。
当年还是二十郎当岁的青年,大学刚毕业,初入社会。
正是又穷又死要面子的年纪。
那是在老城区,道路狭窄,交通混乱。
行人、机动车、电瓶车,都在抢路,反正谁胆子大谁先过的路况,这场景想必朋友们也不陌生。
哥们就是那个骑电瓶车的人,免不了扭一下电门,捏一下刹车。
蹭一点是一点,挪一步算一步。
可就那么一刹,跟一辆宝马擦上了。
这里必须强调一下,不是追尾,是跟宝马的车门擦上了。
也不是在机动车道,准确说那种老城区,根本没有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就是混在一起,谁勇谁先走嘛。
其实说擦上都丢人,哥们都没给人家留下刮痕。
而且双方都在行车,说我擦上人家,也可以说人家别了我…
但宝马哥是敏感肌,迅速下车查看“车损”,然后噼里啪啦一顿输出。
哥们当然不服,二十来岁血气方刚的,而且这事闹到交警那也是他全责。
他机动车跟我剐蹭,又不是我追尾,绝对判他一个不礼让行人。
所以哥们勇敢地对喷起来。
喷人这块哥们也不是吃素的,毕竟上大学那几年打游戏,谁还不是【祖安狂人】,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
结果,宝马哥不讲武德,直接上手了,在我头上来了个大逼兜,然后迅速上车溜了。
给哥们气的啊,十多年过去,想起来还是憋屈。
难道骑电瓶车,真的只能吃汽车的尾气?
反正当年骑电瓶车的自己,最看不惯开车的人,那罪行可以说是罄竹难书:
下雨天溅人一身水;
忽然按喇叭吓人半死;
右拐弯不礼让把人别停…
也是自那以后,哥们就立志一定要努力挣钱,早点买车,不受这鸟气。
终于,哥们前些年也从骑车的人,变成了开车的人,甚至成为了一个5万公里没扣过分的老司机。
真不吹牛,当然哥们也不是不违规,只是高德播报听得仔细…
但这些年车开下来,你要问我最讨厌什么样的人,那可能就是当年骑电瓶车的自己了。
是的,骑车的看不惯开车的,开车的也看不惯骑车的,那罪行同样可以说是罄竹难书:
喜欢闯红灯;
非机动车道不走,喜欢占道行驶;
不观察路况,鬼探头喜欢到处乱窜…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开车会被拍,会扣分会罚款,但骑电瓶车不会啊。
而且在过往的案例中,在中国人的文化里,有个【弱者优先】的传统。
怎么理解【弱者优先】,举几个例子就明白了。
比如当初王力宏和前妻出事,一方是小女生,一方是大明星。
大家都觉得王力宏人面兽心是个渣男,但后来胜诉的是王力宏,人家也复出了。
比如那个在超市门口排队领鸡蛋的老人,拥挤推搡时摔倒死亡。
一方是老人,一方是超市,家人觉得能赢,非要讹超市几十万。
但后来法庭宣判,超市无需担责。
再比如马路上依规行驶的汽车,与违规横穿马路的行人相撞。
在我知晓的案例里,无论责任比例如何认定,司机都要自认倒霉,无非多赔点少赔点的区别。
是的,【弱者优先】在某些时候,就成了【谁弱谁有理】,【谁惨谁有理】。
要不然,公交上的老人,怎么就敢理直气壮地给没有主动让座的姑娘,明晃晃的一巴掌?
讲了这么多开车的事,是因为最近一系列离谱的【车事新闻】。
先是10月12日,四川的京昆高速公路上。
有行车记录仪拍到一辆老头乐!
还是下雨天…
还是快车道…
还是逆行…
雨夜、高速、迈巴赫…换成了雨天、高速、老头乐…
拍下这一幕的车主反应迅速,躲过一劫。
就看这视频第10秒钟左右,车主那一声“草泥马”,换谁来都得整上一句吧?
但随后一位车主就倒霉了,高速公路上,轿车撞上老头乐,结果可想而知。
警方通报里说,老头乐的驾驶员是一个74岁的老头,还搭载了一名55岁的女性,两人是从收费站闯关上高速的。
这两人车祸现场就丧生了,我不好评价什么。
只是这名轿车司机,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哪怕最后判定无责,但平白无故摊上两条人命,这辈子心理阴影都抹不掉了。
再就是两个月前,轰动一时的河北11岁男孩骑行身亡案。
男孩叫球球,被爸爸带着在公路骑行时,连人带车不慎摔倒在对向车道上。
与此同时,姜永亮开车路过,躲避不及,碾过男孩。
事后,网友都在骂这位父亲。
说未成年人本来就不该骑行,男孩出事前明确表示速度太快了自己跟不上了,体力不支了,但爸爸没有停下等待。
但对于姜永亮来说呢?
他好端端开着车,遵守规则,平白无故摊上一条人命,完全是无妄之灾。
事发现场,他被骑行的那群人围住,一顿围殴;
事发后,他被警察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羁押。
而他的家里,还有白血病患者家属。
前两天,传出姜永亮被取保候审,已经回家了。
但取保候审,不代表无罪释放,后续如何还有待观察。
据报道,回家后的第一天,姜永亮就报备去工地打工了,他还要挣钱给亲人治病。
在采访里,姜永亮一直感谢网友,说:
“没有你们的呼吁和呐喊、支持和发声,我不可能这么快回到家中。”
有个小故事,这些年经常被各路自媒体拿出来装B,用以彰显态度。
讲的是村上春树。
2009年,被授予耶路撒冷文学奖的村上春树,发表了名噪一时的获奖感言《高墙与鸡蛋》。
“在一堵坚硬的高墙和一只撞向它的鸡蛋之间,我会永远站在鸡蛋这一边。”
乍一看,确实挺有逼格,年轻时我也常常念叨。
但随着年岁渐长,见多了光怪陆离和人心莫测之后,我只觉得:
你真的能分清,谁是鸡蛋谁是高墙吗?
凭什么分辨呢?
凭横空出世的一篇小作文?
凭仅有单方面出境的所谓受害者的哭诉?
凭你骑着四面漏风的电瓶车,而我开着温暖舒适的轿车,所以我就该让着你?
这些都不对,鸡蛋和高墙之间,只能站在规则这一边。
讲一个我最近看到的,让人欣慰的案例吧。
今年5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行人周某闯红灯穿马路,过街买早点。
随后与骑电动车的林某碰撞,导致林某摔倒在对向机动车道内。
此时,车道内原本等红灯的轿车司机刘某,刚好在绿灯放行后起步,躲避不及碾轧了林某,导致林某死亡。
事发后,行人周某逃离现场。
最终法院审理结果是:
周某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负主要责任;
林某驾驶电动车在市区道路上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
刘某在绿灯时驾驶小客车正常通行,在本起事故中无需承担责任。
这个判决就跳出了【谁弱谁有理】、【谁惨谁有理】的怪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嘛,按规矩办事,清清爽爽,挺好。
希望前面四川和河北的两起悲剧,最后的判决结果,都能参考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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