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此前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创新”的要求开展学习研讨。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提升抓创新、促发展的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创新在发展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深刻认识福建创新发展的独特优势,深刻认识传承创新发展的实践要求,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握“巩固”与“提升”、“传承”与“发展”、“过去”与“未来”的辩证关系,争创更多务实有用的“闽法智慧”“闽法经验”。
会议强调,要把握创新要求,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要牢牢把握改革创新的正确方向,在守正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创新。要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创新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高新技术、重点领域、特色产业等知识产权纠纷,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出更多的司法为民创新举措,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真受益。要务实推进有效果的创新,一切创新都要向务实用力,把创新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审判执行这一主责主业上,集中力量办好有影响力的要案、典型性的类案、群众身边的小案,以案件带动形成特色做法、工作机制、司法品牌。
会议要求,要明确创新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凝聚创新合力,牢固树立全省法院“一盘棋”思想,将创新工作与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审判执行相结合。要着力攻坚克难,始终保持“有解思维”“新解思维”“多解思维”,聚焦积案难案清理、风险隐患排查等重点难点工作抓好攻坚。要把握创新的时度效,深化整治形式主义,持续推进精文简会、规范督查考核、精简创建达标等工作,统筹为基层减负和督促履职尽责。
会上,部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中层干部、青年干警代表分别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到会指导。院领导班子成员、省管干部、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福州铁路运输法院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