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给福建企业家回信1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强市战略,11月1日,在第三个“福州企业家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福建省浙江商会(安澜会馆)举办“商和榕城”惠企安商系列活动暨“福州企业家日”主题活动。
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茂和,福州市企联会长徐诗文,福州市委政法委、福州市工商联、福州市营商办、福建省浙江商会、福州中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代表、企业界代表等参加活动。
会议强调,惠企安商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应尽之责。福州法院要进一步优化举措,推深惠企安商行动,坚决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要进一步协同联动,发挥调解联盟作用,提高“商和榕城”商事调解联盟的社会认可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要进一步树好形象,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共同构筑正气充盈的模范机关。全市法院要以商会纠纷调解联盟成立为新起点,持续完善涉企司法服务机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活动现场召开的福州法院惠企安商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福州中院通报了福州法院惠企安商行动阶段性成果和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十三个典型案例,在进一步稳定市场经营主体预期的同时,从审判实务角度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指引。
活动还举行了签约仪式,福建省浙江商会、福建省江西商会、福建省黑龙江商会、福建省浙江台州商会、福州市莆田商会、福州市南平商会、福州市上饶商会、福州市服装同业公会、福州市果业商会等九家成员商会代表共同签署了《“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联盟合作备忘录》,遵循人员联聘、机制联动、调解联合、数据联通、品牌联创等联盟原则,共同构建商事纠纷领域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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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还聘任了在商事纠纷化解一线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首批21名商会调解员暨营商环境法治观察员,力求将专业优势转化为解纷效能,为商事纠纷调解注入新活力,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蓄力。
聘任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来宾共同参观调研福州中院在福建省浙江商会设立的“亲清法企会商厅”,深入了解会商厅的运行理念和主理项目。
下一步
福州法院将继续深化落实惠企安商行动部署,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努力以公正裁判护商、以高效服务安商、以司法温度暖商,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更大司法智慧与力量。
来源:福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