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风起,气温微降,福建省浙江商会“亲清法企会商厅”却热闹非凡。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董会长还给我们介绍认识了行业上下游企业,未来也许还能开展一些合作……案件调解了,还拓宽了合作交流渠道和平台,真好!”一起商事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向现场的法官和商会人员致谢。
该案是今年11月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倡议设立“商和榕城”商事纠纷调解联盟以来,商会会长、商会调解员联合参与调解并成功促和的首起纠纷。该案的成功调解,为涉企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也彰显了法院在化解矛盾过程中“注入”商会力量,形成“专业+行业”双轮驱动模式,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的社会担当。
近十年的纠纷
一笑泯恩仇实属不易
案件还得从2015年说起
……
闹僵
“官司我跟你打到底”
2015年9月,被告某实业公司与原告某建设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将某大厦工程发包给该建设公司施工,约定82天内完工。
该建设公司即购买机械、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但因地质复杂等原因,工程多次停滞,工期延误严重,2016年底才完工。完工后迟迟无法正常办理竣工验收、结算事宜。其间,双方矛盾渐起。
2023年7月,某实业公司委托工程造价公司进行结算审核,但双方未对造价鉴定意见进行确认。双方多次沟通协商不成,原告建设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该实业公司提起反诉。一审法院判决后,双方都不服,均提起上诉。
“工程2016年竣工了,拖了整整7年才进行造价鉴定,鉴定意见你们不配合确认,尾款一拖再拖。”
“工程不能鉴定是因为你们施工材料未按照合同约定,我们工程款都超付了。停工是因为你们人员问题!”
“停工不是我们的问题,是村民围堵、地质复杂等客观原因。你们不愿意支付工程款,怎么还倒打一耙?这个官司我跟你打到底,看看谁有理!”
……
二审开庭过程中,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当庭爆发争吵,互不相让,气氛紧张。
主审该案件的福州中院法官林星星通过查阅卷宗、调查询问,了解到,双方在支付金额上的分歧其实并不大,双方成讼主要原因是,案涉工程施工进展过于缓慢,建设工作机械、人员滞留时间较长,所以情绪很大;而另一方实业公司则因为项目进展缓慢,延误整体项目,导致出款困难,一直心有不满。
双方闹得这么僵,即使判下去,也无法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解不了双方的心结,还可能衍生后续诉讼。林星星意识到:判不如调,以判促调,这才是这个案件的“最优解”!
转机
商人纠纷商会解
然而,调解工作并没有那么顺利。
“桩基项目进展缓慢,导致整体项目迟迟不能竣工验收,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这项赔偿我们是不会放弃的。”实业公司并不松口。
“我们也不愿意调解,我们有理有据,这个官司一定要打到最后!”建设公司也一口回绝了调解建议。
……
面对僵局,一条消息带来了转机——被告实业公司系福建某商协会的成员单位,而该协会正是福州中院近日成立的“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联盟的成员单位之一。商会作为涉诉企业的“娘家人”,若能介入调解,会迅速降低双方陌生感和不信任感,让调解工作更容易开展。
“商事调解靠商会,商人纠纷商会解”,合议庭决定联合商会共同调解,发挥出商会联盟调解特有的优势,最大限度减轻涉诉企业诉累。
林星星从双方进一步合作大局出发,一针见血指出,“调解可以帮助公司更快地从商事纠纷中解脱出来,也能给你们双方留下后续合作的机会。”两家公司意识到若一味拒绝沟通,根本无助于解决纠纷,诉讼程序还会产生更多的无效成本,也不利于未来双方开展商业活动。
双方终于表露出愿意调解的意向。
结局
握手言和化积怨
依托“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联盟,福州中院委托福建省浙江商会会长董加余、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副主任林雅萍对该案件进行共同调解。两位均是商事调解领域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且在行业内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能够以商人视角更贴心地了解企业双方的诉求和底线。
“官司打下去,对你们双方推动企业发展和提升行业口碑都有影响,也不利于两家公司彼此日后的长久合作,耗时耗力,能达成调解合意,才能最快实现‘双赢’。”接到委托调解函后,两位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沟通,从商事惯例、商业信誉等方面进行情与法的说理,动员双方弥合分歧,尽快解决矛盾。
商场非战场,共创才能共赢,调解员和法院工作人员帮助当事双方分析利弊,引发当事人情感共鸣,一次次交心的游说和努力,不断缩小双方对调解方案的心理差距,也赢得了双方的信任。
终于,双方仅对一些细项还有争议。只差临门一脚了!
打铁须趁热,11月6日,承办法官、两位调解员迅速组织双方企业到浙江商会“亲清法企会商厅”进行面对面调解。
在轻松的氛围下,各方坦诚相见。经过三个小时的居中斡旋,面对面的澄清,彼此消除了误会,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签完协议后,福州中院合议庭成员还针对案涉合同约定内容、签证情况等提出风险建议,促使双方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
“同为民营企业,要同气连枝、守望相助。通过商会联盟将涉企纠纷调解成功,企业之间不因涉诉而对立,很好地树立‘商人纠纷,商会解’的理念,共同构建涉企纠纷协同治理新格局。”董加余说道。
“这次调解非常成功,商会纠纷调解联盟的成立很有必要、作用很大。我们会大力宣传、引导企业家委托我们代理的案件进入商会联盟进行调解,也希望福州中院能够进一步扩大联盟成员单位,让越来越多企业家认可调解、首选调解。”两家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也纷纷表示。
张楠
省人大代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今年来,福州中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完善涉企司法服务平台,部署开展惠企安商行动,构建商事纠纷领域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各类涉企矛盾纠纷高效、便捷、低成本、实质性化解,努力全方位护航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先机,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强大司法动力。
来源:福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