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武夷山下。
为更好地贯彻党中央、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提升全省人民法庭的创建工作整体水平,力争我省有更多的人民法庭入选第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10月18日,福建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推进会在武夷山举办。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元祥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高院民一庭负责同志、各中级法院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相关庭室负责人及各地列入第一批培塑对象的法庭庭长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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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先到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实地观摩学习创建做法,参观了法庭审判大厅、聊法茶空间、茶香法庭和“青山法韵”工作展示区,观看了法庭运用网格化综治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演示,听取了法庭生态审判、文化遗产保护等亮点品牌介绍,参阅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台账,现场交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经验。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武夷山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专门做经验介绍;各中级法院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围绕各地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经验做法展开座谈交流。会议还通报了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创建工作。
就下一步创建工作重点,吴元祥强调:
一要提高站位,进一步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重要意义。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措施,是全国法院借鉴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强力抓手。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二要抢抓机遇,进一步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促进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要聚焦政治建设、源头治理、非诉解纷、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方面,优化法庭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优化职能发挥,实现党建统领强、审判质效优、司法服务好、保障机制足的目标,达到以创促治的良好效果,带动全省208个法庭共同向“枫桥式人民法庭”迈进。
三要对标对表,进一步抓实抓细“枫桥式人民法庭”指标考评体系。强化责任担当,把创建示范活动作为各中院党组的“一把手”工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紧盯目标任务,认真领会“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科学内涵,切实理解指标考评体系中各部分内容的具体要求。追求效率效果,注意建立创建台账,保证每个项目创建都看得见、做的实、可溯源。
四要发掘亮点,进一步突出“枫桥式人民法庭”特色化创建路径。既要做实规定动作,也要做细自选动作。注重打造法庭品牌、涵养法庭文化、培塑法庭典型人物、打造专业化法庭、推动法庭智能化建设。
五要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舆论宣传。全面总结创建工作实绩实效,挖掘特色亮点。打好宣传“组合拳”,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新媒体的优势特长,提高舆论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打造有深度的融媒体短视频作品、金法槌参赛作品,有条件的中院还可以开设“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专栏。
供稿:民一庭、南平中院、武夷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