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巫能昌 执行主编《明清史评论》(第六辑),中西书局,2023年
摘要:明清时期人口迁徙活动十分频繁,且多大规模、跨区域的长距离迁移,不仅改变了全国人口的空间分布,对传统时代的经济结构、社会变迁、国家认同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是历史地理学、社会经济史、区域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等领域共同关注的议题。近百年来,相关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历经五个阶段发展,考察范围遍及内地和边疆,研究主题涉及人口移动的空间特征、迁入地的人地关系和社会关系,形成了推力-拉力、迁移-开发-破坏、迁移-冲突-融合等不同的叙事模式,主要呈现了边疆型、山地型、市镇型三种移民社会的演变历程。同时,存在概念不严谨、重冲突轻日常、理论思考不足等问题,仍有一定的拓展空间。
关键词:移民;移民社会;明清史;研究回顾
迁徙是人类历史上常见的社会现象,迁徙人口素为历代有识之士关注。在社会科学界,人口迁徙和迁徙人口对应的规范表述是人口移动和移动人口,人口移动可分为人口迁移和人口流动,对应的移动人口分别称作迁移人口(简称移民)和流动人口。历史上,中国人的迁徙活动十分频繁。相较于宋元以前,明清时期移动人口的主体是为了寻找生存空间而自发形成的普通民众,移动的方向则是从“窄乡”迁往“宽乡”。规模浩大的移动人口和跨区域的长距离迁移,不仅改变了全国人口的分布情况,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对传统时代的经济结构、社会变迁、国家认同均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是历史地理学、社会经济史、区域社会史、社会文化史等诸多领域共同关注的议题。目前学界已有学者对中国移民史研究做了简要总结,[1]笔者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拟对近百年来有关明清时期的自发性人口移动和移动人口的研究情况进行简要述评,并对如何推进该研究抛砖引玉。[2]管见所及,敬祈方家指正。
一、明清移民史研究的发展阶段
自20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在各种学术刊物和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引领下,有关明清人口移动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蔚为壮观,并呈现了五个明显的阶段性特征:20世纪三四十年代是移民研究的起步阶段,20世纪五至七十年代掩于“农民战争”的议题之中,鲜有学者专题关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则是多种研究理路并行时期以及21世纪后趋向区域社会史研究时期。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中国现代历史学科构建的起始阶段,一时间史学类的专业性刊物如雨后春笋,《食货》《禹贡》等刊物引领了一个时代的潮流。1930年代初,吴景超的《两汉的人口移动与文化》[3]、陈啸江的《三国时代的人口移动——补<三国志·食货志>初稿之一》[4]诸文是考察古代移民问题的先锋。就明清史而言,谭其骧的《湖南人由来考》一文,[5]着重考察明清江西人迁居湖南的历史过程,是历史地理学领域移民问题研究的奠基之作;罗香林相继出版的《客家研究导论》《客家源流考》二书,[6]考察了广东客家人与广府人历史积怨形成的原因,建构了岭南客家人从中原南下的迁移历程,是后来客家学研究的圭臬。1947年,傅衣凌先生发表《明末清初闽赣毗邻地区的社会经济与佃农抗租风潮》一文,指出自明正统间至清前期的两百余年间,闽赣毗邻地区隔两年左右就会出现一次暴乱,而发动暴乱的主体则是为了生计而流窜于各地的佃农和工商业者。[7]这一阶段有关移民研究的数量虽然不多,对后世的研究却产生了巨大影响,多是相关领域的开创之作。
20世纪五至七十年代,国内史学研究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行,取得了以“五朵金花”为代表的突出成果,“农民战争”则是其中之一。此间,学界出现了大量有关农民战争的论著和资料整理,关注点是农民战争的性质、阶级观点与历史主义的关系、“让步政策”问题以及阶级斗争与生产斗争的关系,鲜有学者论及农民战争中的移民问题。[8]尽管如此,农民战争史研究“使整个中国史学界的目光前所未有地焦聚于民间社会”,“它所引导的‘从下往上看’的研究取向事实上仍在今天的‘新社会史’、‘区域社会史’、‘村落史’、‘乡村社会史’等领域中继续”,“对民间社会、对小人物、对底层的历史的全方位关注才是几十年来农民战争史研究所获的最终果实和真正归宿”。[9]作为农民战争参与者之一,移民虽未得到足够关注,却也为随之而来的移民研究打开了视野。
20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随着国内外的交流日渐频繁,明清史研究的视野与方法日益多元化,有关移民的研究情况亦然。首先,社会史视野下的流民研究延续了“农民战争”问题的讨论,出现了一系列论著,如樊树志的《明代荆襄流民与棚民》、李洵的《试论明代的流民问题》、王远新的《明代流民性质之我见》,牛建强的《明代人口流动与社会变迁》、池子华的《流民问题与社会控制》。[10]这类研究的考察对象虽是社会底层的流民,却多站在王朝国家的角度,认为移民是现行秩序的挑战者,研究内容侧重流民对社会治安、地方行政的不利影响,以及国家因应采取的治理政策。池子华将这些措施归纳为流民控制的“三部曲”:一是控制流民的生成,以“防范于未然”,但从未实现;二是控制流民的运动,是实现流民控制的中心环节;三是控制流民的消极影响,是流民控制的终极目标。[11]其次,社会经济史视野下的移民研究同样得益于“五朵金花”之一的“资本主义萌芽”议题,并主要体现在山区资源开发和市镇经济发展两个方面。傅衣凌先生认为,山区是农业资本主义萌芽的起源地,从事山区开发的主体则是山外迁来的移民,[12]他们“住棚垦山”“五方杂处”,在史籍中常被称作“棚民”。这类研究通过考察山区开发的经济形态和生产组织形式,讨论山区移民的生计模式、山区社会秩序等问题。冯尔康的《论清中叶皖南富裕棚民的经营方式》和刘秀生的《清代闽浙赣的棚民经济》论及棚民的分布及其开发山区的经济形式(如农垦、林业、矿冶)和生产组织方式(如家庭作坊、手工工场);[13]赵冈的《清代的垦殖政策与棚民活动》论及移民开发山区对山区市场、贸易和生态环境的历史影响;[14]刘敏的《论清代棚民的户籍问题》、谢宏维的《清代徽州棚民问题及应对机制》和《清代棚民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赵杏银的《清代棚民问题侧论》等文论及棚民对山区治安的冲击以及地方社会采取的应对措施。[15]
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持续发展,工商业市镇蓬勃兴起,为数众多的商人和手工业者离开故乡,流入市镇,呈现出“五方杂处”的人口特点。傅衣凌先生指出,明代江西一省的工商业流动人口最盛,从富裕的江南,到人口稠密的华北,再到相对落后湖广、岭南,尤其是西南的云贵高原,到处都有江右商人、工匠的足迹。[16]美国学者罗威廉将进入城镇中的移民分为三类:为生计进入市镇中长期居住的迁移性移居,被城市吸引进入城市居住的城市化移居和未打算长期居住的(如行商、季节性工人)客寓式移居。其中,商人是其中较为特殊的一类,与迁入山区、宽乡,乃至市镇的其他移民相比,不论行商、坐贾,迁移皆以利润为导向,而非以从事生产为目的。[17]韩国学者吴金成认为,商人是工商业移民的领导阶层,为了更好在外营生,多取“结帮”“主伙”的经营方式,形成以地缘为单位的商人团体,如徽商、晋商、江右商帮;建立会馆、公所等公共机构,相互照应、共叙乡情,抵抗外部势力的骚扰和竞争,进而将市镇中的手工业者、商人团体置于控制之下。最负盛名的徽商资本雄厚、经营有道,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把控外乡的经济命脉,然而大部分的徽商即便在外经商数代、定居已久,户籍却留在原地,与故乡长期保持密切的联系。[18]
再次,人口迁移是地理学关注的重要命题之一,历史上的人口迁移自然是历史地理学的研究范围。历史地理学视野下的移民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现代西方人口迁移理论——“推力-拉力”的解释框架下,[19]从空间的角度,分析人口迁出地、迁入地的社会经济状况,探讨人口迁徙的原因、方向等问题,侧重迁移人口的数量、规模及移民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并呈现历史上迁移人口的数据和地理分布,代表论著则是由葛剑雄主编的两套著作——《中国移民史》、《中国人口史》,明清部分皆由曹树基撰写,二者勾勒出明清时期全国范围内人口流动的主要方向、基本类型、大致规模、历史影响等多方面的概貌。大体上讲,明清时期人口移动的方向主要有五种:一是从平原地区流向待开发的山区,二是从经济先进地区流向经济落后地区,三是从农村地区流向城镇和手工业地区,四是从内地流向边疆地区,五是从沿海地区流向海外各地。[20]迁出地的推力表现为人口众多、人地矛盾尖锐、徭役繁重、蠹吏贪腐、豪强剥削等,迁入地的拉力表现为有大量待开发的土地、闲置的房屋、可逃避徭役、官府招揽人口和发展生产的政策。循此理路进行的区域研究成果非常丰富,如张国雄的《明清时期的两湖移民》、安介生的《山西移民史》及有关“湖广填四川”的研究。[21]
历史地理学研究移民的另一种路径是人地关系史,关注移民的生产活动对历史时期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旨趣颇为相似。1983年,陈桥驿发表的《历史上浙江省的山地垦殖与山林破坏》一文指出,清康乾以来,随着玉米、番薯的传入,大量人口进入浙江山区,加之人口自然增殖,导致山区人口数量猛增,为了养活增长的人口,只好粗放式扩大垦殖,增加粮食产量,造成了山区植被的严重破坏和水土的大量流失,[22]形成了“移民进入-人口增长-粗放生产-水土流失-环境破坏”的叙述方式,化约为“开发-破坏”模式。[23]利用类似模式开展的研究非常多,如萧正洪的《清代陕南地区的移民、农业垦殖与自然环境的恶化》、邹逸麟的《明清流民与川陕鄂豫交界地区的环境问题》,[24]等等。
20世纪末,赵世瑜为葛剑雄主编的《中国移民史》撰写书评,认为该书实是历史人口学视野下的移民史研究,当称之“人口迁徙史”,他所期待的研究应是社会史角度的考察,可谓之“移民社会史”,关注外来人口如何在陌生的土地上谋生,如何处理与土著间的关系,迁入地的社会组织、社会生活、社会文化、政治制度又产生了怎样的变革等问题。[25]正是受到了赵氏提倡的研究取向和历史人类学方法的影响,21世纪以后不同视野下的明清移民史研究均有一定程度的推进。从社会经济史的角度出发,方志远在《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一书中,通过考察明清时期江西流出的工商业人口及其在地化过程,认为江西迁出的移民推动了中部地区的商品化生产、市场格局的形成,而且引发了奢靡习气的蔓延和科举之风、异端思想在迁入地的扩散。[26]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出发,鲁西奇等人在《香口柯家湾:清代鄂西北山区移民的生计、发展与宗族形态》一文中,先考察鄂西北郧阳县的人地关系及经济生产情况,再通过移民个案进行细致研究,指出历史上的移民运动都存在移民进入新地后的生存、发展、社会组织与社会关系网络的重建等问题,由此展开考察能深化移民史、社会史研究。[27]从经济史的角度出发,张建民在《明清长江流域山区资源开发与环境演变——以秦岭—大巴山区为中心》一书,综合环境史、社会史等视野,围绕明清时期进入秦巴山区的流移和山区资源开发历程,讨论内容涉及前文提到的山区经济形态、生产组织形式、山区市场与贸易以及山区人地关系、生态破坏等各种问题。[28]不难发现,各研究领域的研究均有走向融合的趋势,即不论出身历史地理学,还是从事区域社会史,学者们均将研究的重心转移到移民迁入地的社会问题。曹树基新近的研究更为明显,他综合“推力-拉力”“区域系统”“族群理论”等分析方法,利用“田亩饱和度”的概念工具来测算闽赣粤毗邻地区人口迁移的推力和拉力,进而认为明清时期东南山区的流动人口并非真正的“化外之民”,而是政府管辖下缴纳田赋和不服徭役的纳税者。[29]对于更多有关移民社会的研究,将在下节内容详述。
此外,受改革开放后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和地方政府的引导,闽浙赣地区兴起了一波“客家学”研究的热潮,罗香林有关客家人、客家迁移说、客家地区划定等主张因应广泛传播,并波及台湾、日本等地区。[30]由于人类学家加入客家学的研究队伍,不仅拓展了客家学的研究范畴,也引起了学界对罗香林经典叙述的批判。华裔澳籍学者梁肇庭的《中国历史上的移民与族群性:客家人、棚民及其邻居》、日本学者濑川昌久的《客家:华南汉族的族群性及其边界》、陈丽华的《族群与国家:六堆客家认同的形成(1683-1973)》等著作,运用人类学的族群理论,考察客家人从闽粤赣三省毗邻山区外迁的过程和客家人在迁入地与当地人相处中文化认同的形成。[31]九十年代中后期,房学嘉、陈支平、刘镇发等人相继出版专著质疑罗氏理论的历史客观性,指出闽粤赣三地“客家人”的主体并不是中原贵胄,而是闽越后裔;祖先源自中原的传说普遍存在于南方各地的民间文化中,并不是客家人特有。[32]由此引发了学界对“祖先中原说”形成的历史原因和社会机制的进一步思考。刘志伟在不同场合指出,华南地区的祖源传说多源自族谱中的祖先世系,而祖先谱系的建构并非历史事实,而是一种历史记忆。这种历史记忆的形成,是由于明清时期的户籍制度要求定居人口既要在官府登记,还需要来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和认同国家的立场,而祖先源自中原是突显定居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33]赵世瑜在支持刘氏观点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指出,中原地区的移民传说与明代卫所的遣戍、调防制度密切相关,移民传说在内地与边缘地区的不断传播逐渐形成了地域认同乃至国家认同,是明清国家形成的文化表征。[34]因此,中国各地民间广泛流传的“南雄珠玑巷”“宁化石壁村”“河南固始镇”“洪洞大槐树”“麻城孝感乡”等祖源传说,不应将之当作符合史实的人口迁移,而应理解为人们为争取经济利益、维持社会秩序或实现民族认同而形成的历史记忆。[35]如今越来越多的学者持此观点,将传统客家叙事当作文化建构而非历史真实,“客家”“客家人”“客家地区”等概念,也不再指称一个民系,而指代是一种文化认同或文化标签,泛称闽粤赣三省边界地区的人口及其外迁后裔的生产习俗、地域文化和社会结构。[36]
二、明清移民社会的地域类型
从研究旨趣上讲,移民社会史研究可追溯至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台湾学者李国祁、陈其南对清代台湾移民社会的研究,大陆学者由此视野从事研究当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区域社会史的兴起和历史人类学方法的传播,如今已蔚然成风,大有成为当下明清移民问题研究主流之势。移民社会史视野下的移民研究,主要以移民迁入地为考察范围,探索移民进入迁居地后的移民在地化过程和移民在迁入地的社会经济生活及其影响。由于各地的生态环境、土著人口比重和社会经济形势各异,不同移民迁入地的社会发展各具特色。综观二十年来有关移民社会史的研究成果,依据迁入地的人口移动特征和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大致可将国内移民社会形成与发展的类型分为边疆型、山地型、市镇型三种,需分而述之。
边疆型移民社会是指明清时期由内地人口迁入和定居边疆地区而逐渐形成的区域社会。一般认为,边疆地区的土著人口稀少,待开发土地广阔,社会结构简单,人口移动进程受朝廷的垦殖政策影响。[37]边疆型移民社会演变的主线有二:一是移民从“雁行”式迁徙走向定居入籍,实现移动人口的在地化;二是移民群体的社会关系由以祖籍地为纽带转为以迁入地为纽带,实现移民社会的土著化。讨论的核心议题是,在边疆地区的资源开发过程中,不同祖籍地的移民群体之间,如何应对因文化习俗差异、资源竞争而产生的各种矛盾。东北、西北、东南各处边疆的移民社会多历经过类似的进程,又数台湾最典型。20世纪70年代末,李国祁在《清代台湾社会的转型》一文中,先描述了清前期台湾社会的特点,具体包括外来人口占多数,且易与土著及其他移民群体发生冲突,人群的组织方式以祖籍地为主,政权机构不完善,社会精英以豪强为主,阶级矛盾并不尖锐,文化教育落后等,将之界定为移民社会或移垦社会。经百余年的发展,至清代中后期,台湾的社会特征发生了显著变化,本地人口占多数,社会组织以本籍关系为主,政府机构相对完善,文化教育发达,科举精英成为领导力量,与大陆社会基本一致,是为“定居社会”。李氏将上述清代台湾社会的转型过程,概之以“内地化”。[38]同样研究清代台湾社会的转型的人类学家陈其南,则将此过程概括为 “土著化”,具体是指清代台湾从动荡无序的“移民社会”向安居乐业的“土著社会”转型,考察的指标有二:一是社会的组织原则由祖籍地转为现居地,二是血缘和地缘认同由祖籍认同转为本籍认同。[39]比较二人的论述,“内地化”和“土著化”的实质是一样的,即不稳定的移民社会向稳定的定居社会转型,差别在于李氏强调台湾社会的整体变化,陈氏专指汉人社会的演变。
在东北、新疆等移民迁入地,源自中原的移民大体也经历相似的在地化过程,迁入地形成的移民社会亦有相近的内地化过程。[40]不过,明清时期的四川不是帝国边疆,但因清初兵燹,人口伤亡甚巨,原有的社会关系几近摧毁,外省移民迁入时面临的情形与边疆地区如出一辙,其移民社会的演变亦有几分相似。日本学者山田贤认为,清代四川移民社会变迁可为三个阶段:一是迁徙之初以会馆为中心的同乡聚居阶段,即以原籍关系为纽带,以数口之“家”为单位,与同乡出身者聚居而成同乡村落;二是以宗祠或山寨为中心的同族聚居,即由同乡聚居基础上形成的有实力的宗族集团,脱离同乡聚居而向同族聚居转化,并相继建宗祠、修山寨、编族谱、设置族田和族长、房长组织维持内部统治秩序;三是地域秩序的形成,移民定居一段时间后,随着经济地位提升,逐渐形成了移民地主阶层,并以通婚、市场贸易等方式结成紧密的社会关系网,再成立各式“公局”,参与地方公权力的运作,增强对州县行政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形成了新的地域社会,移民社会则走向终结。不过,四川移民社会整合过程中,移民源源不断,晚到的移民生活条件相当恶劣,最终酝酿成以白莲教叛乱形式呈现的社会冲突。[41]
山区尤其是数省毗邻的边界山区,是平原地区的逃户和过剩人口迁徙的首选。作为人口迁入地,山区的人口密度虽相对较小,却已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秩序,晚明至清前期进入山区的棚民,[42]既要面对芜杂的土地和广袤的山林,也需要处理与土著的社会经济关系,并成为山区社会演变的主线,笔者称之为山区型移民社会。一般而言,棚民迁入之初,山区可利用的资源丰富,棚民在土著的认可下从事资源开发,社会、文化方面诉求较少,因而土著与移民能够和睦相处。定居日久,棚民的经济能力、人口数量、文化水平皆大幅度提升,一方面,棚民及其后裔对经济资源和社会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在各种资源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必须与土著展开激烈地竞争;另一方面,山区原有的赋役、户籍制度对基层社会的权益分配不均,导致棚民与土著的社会关系日趋紧张,甚至酿成暴力冲突。一些地区经过短暂的激烈冲突,社会关系得到调整,移民与土著逐渐走向融合;一些地区则愈演愈烈,土著与客民的矛盾难以调和。
地处帝国腹地的江西省,三面环山,晚明至清中叶的赣南、赣东北、赣西北等处山区不断有移民迁入,是山区型移民社会演变的代表。饶伟新、唐立宗、黄志繁等人研究显示,在闽粤赣湘毗邻的赣南山区,闽西、粤北的流民自明中叶开始迁入,曾造成过不小的社会混乱,也引起官府和土著的注意,推行各种措施维护治安,赣南土著社会发展成以围寨为中心、聚族而居、并控制大部分的粮田及其它生产资源的基本结构。清前期,随着山区资源开发的推进,闽粤流民相继定居,并获得“客籍”“寄籍”等形式的户籍。同时,赣南的人口日渐增多,人地关系的日趋紧张,移民与土著的经济纠纷亦日渐频繁,尤其是在土地外租的立废问题上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最终爆发了移民针对土著、持续数十年的“佃变”。经过长期的斗争和官府主导的重编里甲、整顿户籍的推行,闽粤移民争取到田地的“永佃权”,土地产权逐渐被分割为“田皮”和“田骨”——土著拥有“田骨”,移民拥有“田皮”,土著也逐渐接受移民定居的现实,移民则有条件地实现了土著化。随之,宗族组织迅速发展,成为乡村自治的主导力量,土著与移民进一步融合,赣南社会秩序日趋稳定。不过,移民与土著间的隔阂未能完全消除,“客籍”“客佃”等带有族群标签的称呼长期存在,是为20世纪中共革命的重要社会背景。[43]赣西北山区的棚民迁入过程与赣南相似,至清代中叶棚民后裔获得了户籍,可以参加当地的科举考试,宗族组织和宗教组织亦日渐完善,基本完成了“土著化”的转型。然而,闽粤移民后裔的社会身份并未得到土著社会的认可,难以实现区域社会的有序整合。梁洪生、郑锐达、谢宏维等人的研究揭示了其原因:一是在晚明和“三藩之乱”时,闽粤棚民曾发动、参与针对土著的“棚乱”,以致土著对棚民印象极坏;二是棚民户籍与土著有别,是官府“怀柔远人”的“棚籍”,也是土著强加的人为标签;三是出于对经济资源、科举名额的竞争关系,土著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长期压制和排斥移民——文化上歧视移民,阻挠移民入学,禁止移民迁居城市和“土客”通婚,甚至通过严查户籍、分额科考、编撰《土著志》等方式与之划清界限。直到近代,土著和移民历经共同抵抗太平军、科举废除和国民政府调解后,隔阂才不断消融,维持“和而不同”的局面。[44]与江西邻近的浙南山区,也曾有大量的棚民迁入,现有研究亦多涉及棚民与土著之间因争夺社会经济资源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应对策略,以及由此带来的语言、民间信仰等文化习俗方面的互动。[45]
明清时期西南山区也有大量移民迁入。明代迁入的移民主要是以卫所人口(包括旗丁、军余等附籍人口)为主的汉人,清代移民则是以前来谋生的矿工、农民、商人为主。[46]习惯上,我们认为云黔桂等地是边疆地区,事实上汉人大规模迁入前,西南地区的人口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有一些是融入当地的汉人,[47]形成了异于汉地的生产方式和较为稳定的社会关系。因此,迁入西南的移民既要面对尚待开发的山区资源和环境,处理移民群体之间的矛盾,也要应对文化习俗异于汉人的少数民族,他们的“汉化”程度则是影响土著与移民竞争结果的关键因素。在鄂西南、贵州等改土归流地区,土著人“汉化”较迟,汉人迁入后由于社会文化差异,形成了标识明显的客民群体,由于生存资源的频繁争夺,客民与土著的矛盾日益尖锐,相互仇视,而引发长时间、大规模的械斗。但是,客民因其积极纳粮入籍,文化观念又与官府一致,多能得到行政力量的支持,进而打压土著,成为西南地区的主导人群。这一“反客为主”的结果,使土著被赶往更偏远的地区,原来的“苗疆”在移民和官府的努力下被改造成“汉地”。[48]在广西地区,当大规模华南汉人(客家人)迁入时,土著人群已有一定程度的“汉化”,形成了较为稳固的社会关系,客家人很难融入其中,而被排挤到生存条件较为恶劣的山区,导致土著与客民在经济、文化上的冲突日渐严峻,是为太平天国运动爆发的导火线。[49]除了颇受关注的汉人移民,还有大量“苗民”也因追逐生存空间而频繁移动。清水江流域的三锹人原是湖南靖州的苗民,随着林业开发和国家权力的推进,相继迁移至清水江一带定居,以开山种植为业,在与周边人群的山林资源争夺中,逐渐以婚姻、团练组织为纽带,形成了名作“款”的村寨联盟,此间虽不断受到王朝国家的影响,却仍保持着“苗”的传统,而未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50]
市镇型移民社会是指由外地工商业者聚居市镇而形成的移民社会,其演变的主线体现为客商主导下的市镇社会整合。明清时期,因商业需要,商人多客居他乡,寓居时间日久,他们的商业活动和日常事务逐渐以客居地为中心,与原籍地的联系则不断减少,进而由客居向定居转变,即客商的“本土化”或“在地化”。[51]同时,源自不同祖籍地的商人通过会馆、行会等组织相互竞争,在相互妥协和调整中实现社会整合;社会中下层的手工业者则可能相反,他们的族群认同有可能会不断强化,并发展成各种帮会或其他社会组织,在表达群体利益时,极可能采取暴力行为,成为社会秩序的破坏者。[52]汉口和重庆是清代发展最为迅速的大型市镇,也是外来商人和手工业者聚集之处,是市镇型移民社会的典型。罗威廉在两本关于汉口的论著中,论述了清代客商在地化的历程,分析了市镇社会整合时遇到的各种问题。他指出,客商第二代、第三代与故乡的联系渐少,为自身的进一步发展而定居,获得当地的“客籍”或“商籍”则是实现定居的标志。获得户籍后,客商可参加当地的科举考试,跻身地方精英,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管理。在汉口社会的整合过程中,为了实现商业利益的最大化,商人领导的以原籍地为纽带的同乡会和以职业为纽带的行会,在城市空间规划、社区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民俗节庆展演仪式等公共事务中发挥过关键作用,二者往往搅和在一起,构筑了一个巨大的市镇社会关系网络。[53]在重庆,客商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更加明显,除了承担经济职能,客商还兼任“客长”,被要求处理治安、调解纠纷等事务;会馆则是客商倡导的实现社会整合的核心组织,通过发展和重建原籍地会馆,既可慰藉乡情,也能巩固和拓展新的社会关系网络,最终形成以八省会馆为代表的大型地域组织。[54]
此外,明代初年卫所分驻于帝国各处,军兵凭借强势的国家权力植入地方社会,形成了具有军事色彩的移民群体。[55]尽管军事移民并非自发性的移动人口,然由此形成的移民和移民社会是明清史研究重要内容,故有必要加以简单概述。明代初年,由于卫所军丁与州县互不隶属,是独立于地方社会的移民人群;不过,卫所军户与州县民人共处一地,在资源竞争、赋役摊派、儿女婚姻等诸多方面,难免要与当地民众发生联系,因而产生各式的合作与冲突,而卫所军户能够利用国家制度肆意“套利”。明中叶以后,卫所弊病日渐显现,朝廷采取了军官世袭、卫军携带军余入所等军丁在卫生根的政策,跟随正军寄居于卫城和散居于卫所之外的军余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日众,称作“附籍军户”或“寄籍军户”。他们或开垦荒地,或购买附近民田,财产不断积累却能通过特权逃避赋役,乃至勾结地方豪强胡作非为,发展成具有一定凝聚力的移民社区。直到清雍乾间裁撤卫所,卫所屯田并入州县,卫所移民社区才逐渐融入地方社会。值得注意地是,在中原地区和边疆地区,以卫所为中心的移民社区在地方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不尽相同。在温州地区,明中叶以后的卫所军户与军余不断与当地民众融合,开始了军户地方化的进程;随着清前期卫所的相继裁撤,卫所移民则完全内化于地域社会,即便他们乐于建构对卫所的文化记忆,却已然成了地域社会的一部分。[56]在西南边疆,明代的卫所军户不仅维持了当地的社会秩序,而且对边疆地区的聚落形态演变、城市发展、地方行政、文化教育等诸多层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促进了边疆地区的资源开发和边疆社会的汉化或儒家化;与此同时,卫所军户将原籍文化也带到了边疆地区,通过原籍文化及其仪式惠东,既强化了卫所军户及军余群体间的认同,亦将国家观念传入边疆社会。[57]
当然,上述几种移民社会是人为的类型化结果,历史实践中并非按部就班。例如,一些人迹罕至的山区,人口迁入和社会演变和边疆型更为相似;因山区市场勃兴与本地商人崛起,市镇社会发展可能和山区型比较接近;在江浙和两湖的人口迁入地区,移民与土著之间也会产生经济纠纷。[58]总之,不同地方的移动人口和移民社会演变各有特点,不可一概而论。
三、问题与前瞻
近百年来,史学界对明清移民问题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上述回顾仅仅是简要评述,挂一漏万之处难免。总体来说,有关明清移民问题的研究范围遍及全国,从内地到边疆,从大区到村落,从群体到个案,无所不有;各式新奇史料相继挖掘,不论档案、方志,还是族谱、碑刻、契约文书,堪称应有尽有;近年来,历史人类学的方法广泛应用,作为具体的“人”的移民及其日常生活,也得到了凸显;研究主题从人口移动的空间特征和人口迁入地的人地关系转向了移民的生产生活和迁入地的社会关系,叙述框架出现了“推力-拉力”“迁移-开发-破坏”“迁移-冲突-融合”等不同模式。尽管如此,在移民与土著共处、移民理论反思等方面尚有一些研究空间值得拓展。
首先,明清移民史研究使用的基本概念多源自西方社会科学,与中国历史实际的契合度有待打磨。西方学界对移民的概念界定原就尚未形成共识,人口学、地理学、经济学各有侧重,然其关键要素有二:人口迁徙的空间移动和达到一定的定居时间(一年或半年)。在中国史籍记载中,作为界定“移民”关键要素的定居时间往往难以确定,前辈学者多对其含糊处理,以致移民的判定及其类型的划分无法形成统一有效的标准。葛剑雄等在《中国移民史》《中国人口史》中沿用地理学的概念,将中国历史上的“移民”界定为“具有一定数量、一地距离、在迁入地居住了一定时间的迁移人口”,其中三个“一定”均为泛指,没有也无法确定具体数据。[59]进而认为,“中国人口史上的移民,是指那些在迁入地定居的及居住了一定时间的迁移人口,无论他们的迁入地是在历史时期的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也无论他们的迁出地是中国境内的其他地方或中国境外”。在对移民类型划定时,又提出“除了本书定义的‘移民’以外的所有人口迁移和人口流动”,全部称之为“人口迁移”,再将“一般性的人口迁移”排除“移民”在外,所谓“一般性的人口迁移”是指“如逃荒、季节性外出工作、经商、从军、求学、仕宦、行医、游历、躲债、避祸、乞讨、聚啸山林、流浪等种种临时性的、短期的流动人口,有时也会有很大的数量,产生巨大的影响”。[60]如此界定,除了表述上有重复之嫌外,更令人很难准确判断中国历史上发生迁徙行为的人口究竟谁才算得上是“移民”,以致此后从事移民问题研究的知名学者,如方志远、张建民等,纷纷重新界定其所研究“移民”的具体对象。由于“移民”概念的不准确,导致如何划定移民、划分移民的类型,乃至准确地界定“移民社会”的概念也是棘手的问题。[61]例如,为官府服役而前往省城、京城居住一段时间的工匠,居住于渔船不断流动的水上人,这些人是移民还是流动人口,着实不好判断。即便目前对移民社会界定最为严格的李国祁,他以清代台湾社会的发展史为参照而抽象出来的概念,应用于内地的移民地区时亦多有不甚契合之处。也就是说,史学界关于移民和移民社会的概念尚未形成共识,仍有必要进一步讨论使其概念更加贴合中国历史实践。
其次,现有明清移民史研究多强调移民对迁入地区带来了后果,即导致了迁入地的人地矛盾尖锐和社会冲突频繁,对移民的日常生活及其与土著融合的关注不够。人地关系视野下的明清移民史研究聚焦于移民对迁入地的资源开发和环境破坏,多陷于“开发-破坏”的叙述模式,已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反思,无需赘述。[62]社会经济史和历史人类学则侧重移民在迁入地引起的社会冲突及其解决方式,多为“迁移-冲突-融合”的叙述模式。诚然,不同祖籍的移民之间、移民与土著之间难免会发生不同程度的矛盾,但是这些矛盾并不一定最终酿成暴力冲突,且人口迁入地出现的社会矛盾也并非全然源自移民与土著的矛盾。民国学者朱希祖(1879-1944)在《客家研究导论》的序言中写道:“地方之分土客,本古今通例也。然时移世易,则主客不分,如鱼之相忘江湖焉,广东之客家则异是。”[63]在朱氏的认知中,除了“广东之客家”,大部分地方的移民和土著,不仅能够和谐相处,移民的身份也易于“相忘江湖”,并不会成为社会整合中的巨大障碍。也就是说,移民迁入地社会演变的常态不是剧烈冲突,而是通过相对平和的方式建构秩序,实现社会整合与文化融合。窃以为,要克服“冲突-融合”的叙述模式,一方面需要避免循着传统文献的王朝话语和当地士人的视角,将移动人口冠以“客民”“棚民”“移民”等标签化、妖魔化的称呼,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天然具有与土著人群不一样的特征,[64]而应从移民的角度出发,追问“那一个个有名有姓的农民(移民)到底在做什么”,他们为什么会被官府和士人“妖魔化”,移民和国家间的博弈形成了怎样的新体制。[65]另一方面,需要关注历史上有大量移民迁入却未出现剧烈冲突的地区及其社会的演变路径,如清代经历数次兵燹和大量移民迁入的闽浙赣毗邻山区,[66]追问这些地方的官府推行了怎么样的政策,移民和土著的矛盾如何得到有效的解决,进而探索“土客相安,相忘江湖”的社会机制。
最后,近年来明清史各领域都出现了话题新颖的社会文化史研究,而移民史研究领域则略显后劲不足,应努力推进这方面的研究。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关于移民与原乡关系的话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或是明清移民史研究还可进一步深入的议题。业师郑振满在关于东南亚华侨的研究中提出,从全球化的视角看,近代以来华南的海外移民透过家庭结构、婚姻形态、民间信仰、仪式传统等传统的乡族网络与原乡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甚至推动了原乡社会文化的国际化进程;[67]王媛发现清代迁居浙南山区的商业移民善于利用原乡的建筑风格,以“炫富”的方式来处理与迁入地的文化差异和表达文化认同,彰显其富足的经济条件,进而在与原住民之间的文化冲突和对生存资源的竞争中保持身份标识。[68]在移民与原乡保持联系的过程中,也曾留下不少文献,除了海外移民寄钱的侨批,还有移民的各种返乡记。王媛、曹树基根据在浙南石仓村发现的《回闽路程》,考察了闽西移民从浙南回乡的路程线路、沿途花费、祭祀祖先等活动。[69]在四川地区,类似的移民文献也屡现于族谱当中,被称作“返程记”,它清晰记录了外地移民入川定居后,移民后裔返回故乡时途经的路程、沿途风俗、回乡祭祖等情况,它不仅与商旅指南相近,是返乡者的指导册,而且注重移民返乡路途中的切身体会及其对故乡情感的变化,是进一步挖掘入川移民与原乡关系的重要文献。
总之,目前史学界参照的基本概念和分析框架主要是基于西方人口迁移理论,这些理论建构的历史背景是工业革命以后尤其是二战前后,西欧及其周边地区的乡村与城市之间的人口对流。明清时期中国大规模、长距离的自发性人口迁徙的主要方向是从“窄乡”迁移至“宽乡”,实质上是从乡村到乡村,与西方人口迁移研究历史情境有巨大的差距。西方学者研究的移民在迁徙过程中的出现的“推力”“拉力”以及其他介入因素,在中国的历史实践中委实无法一一对应,我们很难找到类似于“更好的教育机会、更安定的社会秩序、更自由的宗教环境,更大的发展空间”等因素在具体情境中的呈现。因此,对于明清乃至中国古代移民问题的研究,亟待更加适合的概念界定和理论提炼,进而形成基于中国历史实践的人口迁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