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一中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公告

教育   2024-11-18 14:07   黑龙江  



公告


鉴于近期公共场所和校园伤害事件频发,为确保校园安全,从即日起,外来人员进入一中校园需要提供有效证件,经核验无误登记后到门卫接待室等候。接到通知后的部门(学年)人员要到门卫接待室与访客会面,处理相关事务,需全程陪同,直至访客离校。因公入校者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请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理解、配合。

有效身份证件包含:

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3.公务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

4.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5.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护照等也是有效身份证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鹤岗一中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校园,为鹤岗市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鹤岗市第一中学

            2024年11月18日













END








 来源:保卫科 

编辑:杨   爽

一审:于再贺

二审:王正国

终审:綦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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