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很喜欢陕甘地区的人。2005年,我在北京的第一位女朋友就是来自陕西省一个农村的小姑娘,她比我小4岁,是一位安分、老实、纯朴、善良的好姑娘。后来,我还特地为我和她的这段感情写过一篇短篇回忆录,叫《陕西姑娘江梦清》。朋友看完后,都说我很适合去写小说。
我之后又去过好多个城市工作和做生意,到了2012年,才在广州定居下来。那时,我喜欢上一位女子,她叫晓君,来自甘肃省兰州市。她很喜欢徒步。我后来也去徒步,就是为了她。晓君和我在北京认识的女朋友一样,也是一位安分、老实、纯朴、善良的西北女人。但是我没能和晓君在一起。
我喜欢陕甘地区的人,还与我看不过不少西北地区作家的小说有关系,比如陈忠实的《白鹿原》,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以及贾平凹的大部分长篇小说。不过说真的,我后来觉得《平凡的世界》真的是一部很平凡的小说,并没有文学家评价得那么高的位置。
我这次去兰州旅游,是因为我打游戏认识的一位朋友,他叫七哥。去年他就叫我到兰州旅游,还说到了兰州之后,什么都不用操心,他安排好一切。
到了今年,他又说了好几次,叫我有空就带着家人过来,他安排好一切,不用我花钱。
7月底,他又再次跟我说起这个事,还问我见面了,想喝什么酒。我说咱两是朋友,朋友之间就应该随便一点,不要搞那么隆重。搞那么隆重,就变成商务接待了。他说那不行,我来了,最低也要喝个五粮液。
8月1号晚上,七哥告诉我,3C玩家双子于5号那天带着朋友过来玩,如果我也来就好了。
我犹豫了很久,想着他已经叫了我多次过去,如果我再不去,那就太不给人家面子了。
但是我过去的话,又不想他特地为我破费。于是我决定悄悄地过去,等我到了再告诉他。
他说双子和朋友5号到兰州,那我就5号到吧。
七哥有三个女儿,出门那天,我精心准备了四本世界名著送给她女儿,一副运动弹力带让他平时在家可以锻炼身体,以及一包收藏版的普洱茶,作为我们第一次见面礼物。可当我到了火车站之后,才意识到相机忘带了,就连普洱茶也没有装进背包。
5号那天,七哥告诉我,双子他们下午已经到了,还为他们安排了四位小妹。如果我也告诉他现在到了,恐怕他也会给我安排小妹 。我不想他为我破这个费,我打算到了饭点的时候再告诉他。
傍晚我打电话告诉七哥我到了,他笑着说不信。他的态度非常坚定,他就是不信我此刻在兰州。
后来他说我当时讲话的口气太过平淡了,听上去就不像真的。
他订了一家环境很有江南小桥流水氛围的酒店,我们今晚就在这里吃饭。
我和七哥在翠湖酒店合影
我没有见过七哥的样子,就连相片也没见过。我到了包房后,里面已经坐着六位男士,我马上认出了双子。我曾经在一位网友发的相片里见过他。不过,我也猜出了戴眼镜的是七哥。我知道双子有点胖,但是我没想到他居然胖成这个样子,他的肚子仿佛是怀有9个月胎儿的孕妇。虽然他有点胖,但是显得不臃肿,他应该是平时有保持运动,只是没有控制饮食。我进来后,双子和七哥看上去还有点腼腆,直到我叫了双子,他才站起来和我握手。七哥一直给我一种很贪玩的印象。无论他平时说话的方式、以及他给我说过的事情,我都觉得他很爱玩,也会玩。可是呢,他真人的形象又有点像个老干部。这样的反差,还是远远超出了我的意料的。坐在中间位置两侧的男子,看面相我就知道是广东人,大概率是双子的朋友。另外两位穿着黑色T恤的男子,面相则是北方人,有一位长得有点帅气,很像郑钧。
只有我和七哥没有手表,其他男子手腕都戴着手表。这说明七哥和我一样,是不喜欢多余且累赘的东西的。我曾经也戴过一段时间手表,那时,我以为男人都该有个手表,或许是可以提升自身形象和价值。后来我深思过这个问题:我为什么要通过外在去获得他人的认可呢?如果别人只能通过外在的物质来判断我这个人是否值得交往,那我还需要与这种肤浅的人往来吗?另外,我为什么总是希望获得他人认可呢?难道我是为了别人的眼光而存在的吗?我之后就不戴表了。我的衣着也变得更简单,就是运动鞋、纯色运动裤和纯色T恤。我曾经每次与人初次见面,都会穿西装,打领带,把皮鞋擦得锃亮。我以为这是展现了礼节的庄重。后来也想通了,这不过是虚假的繁文缛节。七哥是经常需要与商务人士以及政府官员应酬的。但是我注意到,我们在饮酒碰杯期间,他没有刻意地要将自己举起的杯子放在对方杯子上面或下面。我一直认为中国的酒文化、餐桌文化是最丑陋的文化之一,是官场虚伪腐朽至极的终极演化出来的产物。或许是西北这边的人更豪迈、直爽,今晚饮酒时,也没人讲究这些餐桌的俗套形式,大家都很随意和自然,这是让我感到很开心的。我们今晚的主菜是烤全羊。这是我第一次吃烤全羊,以前只吃过手抓、烤羊排、炖羊肉。除了烤全羊,还上了兰州特色小菜,有酿皮、天水九叠等等。不过,让我感到惊艳的是两样水果。因为在我印象中,甘肃是一个土地相对贫瘠的地方,不太可能种出香甜多汁的水果。一个是兰州当地最有名的瓜,叫白兰瓜。这种瓜香甜多汁,香味很似哈密瓜,我吃了两块。我一般不会在饭前吃水果的。另外一个水果叫白凤桃,产自兰州市安宁区。这种桃子汁水饱满,甜里带着微酸,其口感一点不比奉化水蜜桃差。我还吃了“生蒜”,就是新鲜采摘下来的蒜头,它的皮带着部分紫色。听说,吃烤全羊就着生蒜吃才是最正宗的吃法。我一口咬下整颗生蒜,整个口腔被辣得难受,我马上拧开康师傅绿茶,往嘴里灌水。旁边的双子见状,说道,哪里有人把一整颗生蒜咬下去的,人家都是咬半颗的。说来也真是巧,今晚这里的人竟然几乎都打过3C。在大家等待小妹期间 ,3C便是使氛围更融洽的话题之一了。坐我旁边的蓝衣男子,有着非常广东的面相。他很爱说话,也比较体贴。他知道我不爱饮酒,期间帮我挡了一次酒。第二天早上我们在牛肉面馆吃早餐时,另一位同桌男子用手指弹落了一只蜜蜂,它还在餐桌上作最后的挣扎。该男子掏出火机,“嚓”一声,橘红的火花很快就烧焦了蜜蜂的脚,它挣扎的动作看上去更微弱了。蓝衣男子马上制止它,说算了,不要那么残忍了……双子说蓝衣男是当地的韦小宝,开玩笑地说道,以前当地一条街的酒吧都是他说了算。蓝衣男豪言壮语地说,以后到了广州就找他,他负责招待,每个月都有6万额度的招待费。蓝衣男说,他曾经每晚都要喝几条街。我问他,喝几条街是什么意思?他说就是在这条街的夜场喝了,又去下一条街的夜场喝……后来有一天想通了,这种生活毫无意义,就再也没这样去应酬了。以前每天晚上都有人找他出去玩,现在已经没有了……有三位男子对于小妹迟迟未到而显得有些焦躁,轮流说,怎么“好朋友”还没到?于是七哥再次打电话催促,说是路上堵车。
将近19点,来了三位小妹。看上去年龄都是二十出头,打扮得浓妆艳抹。我也不知道是我老了,还是年轻时玩得太多,亦或我的境界提高了?如今见到小妹,心里竟然提不起丝毫波澜。我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很少夹菜,酒也喝得少,他们觉得我太拘束了,让我放开一点。
我当然不是看不起小妹的职业。实际上,我在从前和现在,都是很尊重小妹的。我认为她们是靠自己的本事吃饭,不偷、不抢、不骗,是不该对她们轻薄的。她们比起北极鲶鱼、苏州许可馨、故宫奔驰女等等上面的人的子女而言,简直是对社会无害而有益的。我在19岁的时候遇到过一位小妹,她来自西南地区,在珠海市拱北宾馆从事特殊工作。我遇见的小妹都喜欢跟我聊天,可能是因为我的长相比较正派吧,这位西南小妹也不例外。聊得多了,她就跟我聊起了家里的情况。她家很穷,又重男轻女,初中读完就出来工作了。老家还有个在读书的弟弟,是全家的希望。似乎她也被洗脑了,也觉得男孩比女孩重要,也觉得这个弟弟是她的希望,会成为她的骄傲。于是做起了来钱快的小妹,要继续供弟弟读书,直到读完大学。说起她的弟弟,她的眼睛出现了另一种光,里面带着自豪。最后一位小妹直到将近20点才到,听七哥说,是因为昨晚她喝多了,一直睡到刚刚才起床。她是今晚这四位小妹里面,长相还算不错的。四位小妹都到齐了,他们的酒兴也欲浓了。他们几个人玩划拳,我不会。虽然我曾经在酒吧做过管理工作,但是很奇怪,我就是不懂得划拳,也不会打扑克、打麻将、抽烟、摇筛盅。正如我穿了很多年的西装,直到如今依然不会打领带。他们找我划拳,我说不会,他们还以为我是为了避酒而说的慌。他们不愿意放过我,说不会划拳,就玩石头剪刀布。我玩了几轮,都是我输,为此喝了不少白酒。坐我左侧的两位男子没多久就脸红了,说明他们不太适合饮酒。因为身体缺乏分解酒精的酶,饮酒后就容易脸红。这类人更容易酒精中毒。他两都说我在忽悠人,说我喝了酒面不改色,而他们都脸红了。双子是一个面相看上去很有福气的人,性格应该也算温和。因为我听见他在与朋友商议第二天行程的租车以及住酒店的方案时,他的朋友有几次口气稍显急躁,但是他始终都迁就对方,耐心说话。我说我酒量不行,今晚他也没有刻意逼我喝酒,期间只走过来敬了我一杯。他说跟我很有缘分,因为他住的村子就离圆圆住的京溪山庄只有几百米远,走几分钟就到了。
一位小妹说有一样叫浆水的食物,是兰州特色,其地位不亚于牛肉面。并信誓旦旦地保证,浆水可以解酒。另一位小妹也跟着加强补充道,喝多了,第二天起来喝一碗浆水,马上就能醒酒了。
目前还没有出现可以快速解酒的饮料。不过,如果喝多了,第二天头疼,全身不舒服,喝一大碗汤确实可以让人感到舒服。其原理并不神秘,因为人在喝多酒之后,身体会脱水。而脱水又会导致电解质紊乱。喝大量汤水可以给身体补充水分和盐分。如果没有汤,喝一瓶功能饮料也能达到同样的、甚至更好的效果。我尝了一口浆水,酸酸的,带着一点咸鲜以及香菜、葱花的香味,口感还不错。这时,他们讨论起浆水以及北京的豆汁的区别。我说豆汁和浆水完全不能相提并论,因为浆水谁都能适应,可是豆汁就是纯粹的臭,这种臭又是与臭豆腐不同,臭豆腐是闻着臭,吃着香。只要第一次能够冲破臭味的障碍,吃上一口,以后就会爱上臭豆腐。而豆汁是闻着臭,喝进嘴里也是臭的,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适应。
可是,为什么北京人要去适应这么臭的食物呢?我猜测是古时候人们没有空调,在夏季时,哪怕放在阴凉处,几个小时过后也会发酵,产生酸臭味。清朝的人民绝大部分都是极度穷苦的,而非电视剧场景看到的那样处处繁华。那时的人一天只能吃两餐饭,而且还是吃不饱、营养匮乏的那种。做好的豆汁放久了,虽然产生了异味,但是喝下去也无妨,对身体也没有影响,无非就是又臭又酸。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这就好比格林兰岛的因纽特人因为环境的原因而发明了腌海雀这种被誉为全世界最臭的食物一样,也是无奈之举。
我们在饭店吃到21:50,大家都急着去夜总会继续嗨,我跟七哥说,算了,别去了。七哥说,没事的,让大家玩得开心点。我确实不喜欢去夜总会这种嘈杂的地方,不过他们坚决要去,我也只能客随主便。
我们走出翠湖酒店的后门,与我们一块吃饭的郑钧并没有陪同我们一块去,说明他自制力很不错。他就住在前面的小区,朝我们挥挥手,就渐渐地消失了。到了夜总会已经是22点,七哥叫了一排姑娘进来,让我挑选。我说不用,包房里的同伴们都劝我选一个。其中一位跟着我们一块吃饭的小妹温柔地对我说道,你选一个陪你玩啊。我说谢谢,不用了。他们大概以为我看不中这些姑娘,过了几分钟,又进来了一排擦脂抹粉、个个身上都闪闪发亮,手里皆握着小包的姑娘。他们再次劝我选一个,另一位刚才同餐的小妹也走过来,说要一个吧,要一个陪着你才好玩呢。我不是不好意思,而是实实在在地提不起兴趣了。换做十多年前,我一定会挑一个……没多久,大家都唱歌了,七哥似乎很喜欢民谣,他唱了几首民谣歌曲,唱得还不错。其他男子则多数唱粤语口水歌。
他们都说我不会玩,即不点小妹,也不唱歌。实际上不是我不会玩,而是以前玩得多,整个人麻木了。为了不扫他们的兴,我也点了一首《明天会更好》。我只能唱这种音调不高的歌,因为我的声音比较低沉,音高了,我就唱不上去,会跑调。我有自知之明,因此才不唱歌。我当然也很喜欢音乐,只有我一个人的话,我一定会纵情高歌。唱得难听,只有自己听到。可是这么多人,你还老是唱,就变成骚扰了。轮到我唱《明天会更好》,夜总会的女领班也很喜欢这首歌,拿起麦克风,与我一块合唱。我们的合唱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高潮,整个包房里的人也跟着我们唱这首人人都能产生共鸣的歌曲。
凌晨将近2点钟,大家都说喝多了,要回去休息。其实我知道,有几个男子是想早点回酒店和小妹云雨。女领班拿着账单进来,说消费了9000多元。
走出夜总会,七哥说要给我安排住处。我说你们回去就是了,我早就订好酒店了。
这就是我8月5号下午到兰州后的行程。
你们会不会也觉得我很无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