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月”馆藏》之建国初期的酿酒许可证

政务   2024-11-27 14:34   北京  

编者按: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

税收,古而有之

一件件馆藏文物

就是税收发展史中的一个个符号……




《“税月”馆藏》之

建国初期的酿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1949年10月1日,天安门城楼上,这句向世界发出的庄严宣告,响彻寰宇,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集中力量快速恢复国民经济成了“国之要事”。
1950年1月30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规定,全国统一征收14种税,包括货物税、工商业税、关税等。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各行各业快速发展,酿酒行业也不例外。
这张票据,是1952年8月,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政府税务局,开具给当地一家酿酒企业的许可证存根,记录了酿缸数量、酿酒原料等详细情况。伴随着各项政策的实施,企业发展蒸蒸日上。





陈列在武汉税收博物馆的“酿酒许可证存根”
1952年底,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社会主义经济迅速发展,来自国营、公私合营和合作社等共有经济成分的税收比重,由1950年的25.8%上升到1952年的45.5%




视频撰稿:万晨晨  薛元元

视频制作:万晨晨  李娜  徐海萍

排版设计:武思

审核:刘威威

特别鸣谢: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武汉税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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