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风光资源大省,甘肃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目前已在兰州、张掖、武威等地建成6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截至8月底,甘肃省内绿电交易电量累计超过15.27亿千瓦时,省际绿电累计成交电量超过29.95亿千瓦时。随着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进入高速增长期,甘肃省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举措,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对绿色能源企业发展支持力度,护航绿电产业行稳致远。
中船风电(张掖)新能源有限公司张掖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3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投资16.12亿元,于2024年1 月2日正式并网发电,全容量投产后,预计每年可为电网提供6.73亿度绿电。
自该风电项目开工至投入运营以来,张掖市甘州区税务局及时针对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税费政策辅导,在企业遇到疑难问题时,第一时间对接解决。“今年上半年企业共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115.6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125.4万元,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肖凤霞介绍。
天祝松山滩5万千瓦风电项目由中节能(天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年上网电量约为9445.26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3.17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429吨。国家税务总局天祝县税务局开通新能源企业减免税备案快速通道,主动上门为企业梳理申报流程,宣传税费优惠政策。自2015年项目投产建设以来,该公司累计享受税费减免近4500万元,企业发展后劲更足了。
数据显示,今年1—8月,甘肃省各类经营主体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1.05亿元。
近年来,甘肃将绿色环保产业视为实现经济赶超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大力推进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绿色矿山等绿色环保产业有序发展。据统计,2023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达319家。
甘肃贝斯特岩棉科技有限公司是武威市凉州区一家专业从事建筑用保温岩棉制品制造销售的企业,生产的岩棉复合板、外墙岩棉板等环保节能型保温材料广泛应用于公共与民用建筑、工业厂房、设备管道等外墙保温系统中。
“2023年至今年9月,我公司已累计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37059.43元。公司目前生产使用的燃料是天然气,助燃剂是液态氧气,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经过环保设备的一系列处理,经检测机构检测达标后排放。”该公司财务人员王佰明介绍,税惠助力企业加大技术改进、设备升级力度,加速实现绿色转型。
甘肃省税务部门精准落实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用足用好高新技术企业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源综合利用等优惠政策,正向激励企业加大对减污治污的研发投入。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环境保护税的反向约束和正向激励,让企业尝到科学治污的“甜头”。
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铬系化工、冶金、新能源等为主的多元化生产经营企业,该公司已实现各类含铬废渣内部完全资源化二次综合利用零排放,近年来创新发展的路子越走越宽。
“作为一家工业企业,我们十分关注绿色环保发展,不断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升级改造。2023年至今,已享受环境保护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减免496万元,从侧面体现出绿色税制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锦世化工负责人韩登仑介绍。
作为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甘肃扎实推进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行动。截至2024年9月5日,全省黄河流域5607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5166个,整治完成率达92.13%。
渭河是黄河最大支流,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鸟鼠山,流经甘肃省天水市和关中平原。近年来,天水持续提升渭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渭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坐落在渭河边的天水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年均污水处理量达1700万吨。“2018年至2024年4月,公司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共计2068万元。税惠政策的支持坚定了公司绿色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对污水处理池进行了提标扩容,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该公司财务人员安玉婷表示。
据统计,2023年,全省近百户城乡污水处理厂通过加强管理或提标改造,实现了达标排放,享受税费减免2.39亿元。为持续推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甘肃省税务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增强源头治水的主动性,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落地见效。
近年来,兰州市榆中县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宛川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兰州榆中和平工业园区卧龙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有效解决了夏官营、金崖、和平等乡镇的农户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自项目建成以来,我们对污水处理和化验设备进行了更新升级,目前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200吨,净化后的部分水源排放至宛川河,排放水质符合国家要求。”该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宋文介绍,税务部门用心用情护航企业绿色发展,在黄河之滨展现出新时代税务担当,2023年以来,该公司享受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共计259万元,向“绿”发展的信心更加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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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2024年第11期(标题有改动)
原文作者:屠小东 刘学亮
排版设计:徐荪童
审核:刘威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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