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9月20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发挥风险控制指标的“指挥棒”作用。《规定》对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开展做市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进行了完善,对优质证券公司的风控指标适当予以优化,即适当调整连续三年分类评价居前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调整系数、表内外资产总额折算系数,差异化充实可用稳定资金。
中金公司首席风险官张逢伟表示,此次修订“有收有放”,既体现了加强全面监管、优化功能监管、强化分类监管的指导思想,又有助于引导证券公司提升全面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发挥了风险控制指标对证券公司资源配置的“指挥棒”作用,对于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具有深远的意义和显著的助力作用。行业机构应深刻理解监管理念,积极践行规定要求,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从具体内容来看,修订后的《规定》适当调整了连续三年分类评价居前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调整系数和表内外资产总额折算系数,差异化充实可用稳定资金。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修订后,分类评价越高的证券公司受益程度越大,将从制度上鼓励券商长期稳健经营、规范经营、合规经营。
此次修订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拓展资本空间,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对优质证券公司的风控指标适当予以优化,适当调整连续三年分类评价居前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调整系数、表内外资产总额折算系数,差异化充实可用稳定资金,支持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拓展资本空间。
近年来各类别证券公司数量总体保持稳定,A类、B类、C类公司数量占比分别为50%、40%、10%,AA级别公司保持在14家左右。从《规定》来看,相关指标的优化,有助于优质券商,尤其是分类评级结果居前的优质券商有望破除当前的净稳定资金率、资本杠杆率等风控指标瓶颈,进一步提升净资产收益率,拓展业务并提供更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加快机构与资管业务发展,更好做优做强。同时,有助于行业内部的竞争优化,促进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效率提升,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张逢伟表示,修订后的《规定》凸显了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精神,将有利于支持风险管理稳健、业务结构合理、客户选择审慎、资产质量较好的优质券商做精做优做强。同时,也将进一步激励全行业更加主动地将风险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风险管理真正作为自身核心竞争力,走专业化、稳健高质量发展的道路,更好地把握和实现发展机遇。
据悉,此次修订主要体现了四方面的监管导向,即突出全面覆盖、突出审慎从严、强化风险管理、促进功能发挥。
张逢伟认为,修订后的《规定》明确了证券公司参与公募 REITs 等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完善了证券公司投资单一产品的穿透要求,提高了场外衍生品等业务的计量标准,同时加强了私募非标资管、托管等业务的监管力度。这些使得指标体系更为全面、完善、精细化,充分反映了以资本约束为抓手,综合施策,加强证券公司重点业务领域风险防范,要求审慎稳健发展创新业务、建设与之相匹配的风险防控能力的监管导向。
此次修订是四年多来,对券商风控指标计算标准的再次修订。现行的规则始于2020年1月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总体来说,证券行业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四项核心风险控制指标长期维持在监管标准的1.5—2.5倍水平,行业持续稳健发展,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在提升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增强行业抵御风险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逢伟表示,此次修订后的《规定》对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开展做市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予以优化,降低了相关的风险资本占用、释放资本空间,将有效引导证券公司在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发力,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作用。
具体来看,本次各项风控指标维持了原有的基本框架,4个核心风控指标没有变化。主要变化是风控指标的分子分母细分项目和计算标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进行了局部调整。
从市场角度,这也将提升交易活跃度,增强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同时整体强化证券市场良性竞争氛围和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此外,本次修订设置了一定的过渡期,新版《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证券公司提供了明确的时间表和政策预期,有助于促进行业的平稳过渡和有序发展,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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