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凉州:以检察之力护航企业知识产权

政务   2024-11-20 09:18   甘肃  



以检察之力护航企业知识产权



“假冒产品不仅存在诸多质量问题,也严重损害公司品牌形象!感谢检察机关为保护我们公司知识产权所做的努力。”武威某公司的负责人激动地向检察官说道。





一起举报牵出的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2年12月,某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称,汪某可能销售假酒。经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2022年8月以来,被告人汪某在甘肃武威某酒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某分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为销售私自灌装的“五谷传奇”52度金贵宾白酒,通过电商平台、微信与某外包装生产公司经营者权某、郭某取得联系,私自委托该公司生产所需要的酒瓶、酒盒、酒箱及手提袋。该公司在未取得“五谷传奇”商标注册人武威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外包装,涉案金额较大。汪某在收到该公司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外包装后,私自灌装白酒,假冒注册商标“五谷传奇”52度金贵宾白酒进行销售,共计286箱。





精准打击侵权假冒
守护质量安全


案发后,凉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积极履职,准确把握介入时机,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对犯罪线索进行摸排,了解侵权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以及市场价格,准确认定侵权产品数量和违法所得金额,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了被侵权公司的意见建议,该公司表示“五谷传奇”白酒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因价格亲民,深受很多当地酒友青睐,汪某等人的行为对公司的声誉、经济等造成了一定损失。为充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023年7月,凉州区检察院将汪某等3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汪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0元;被告人权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0元;被告人郭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0元;没收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检察建议“治未病”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知名白酒注册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监管不力,导致合法知识产权受侵害的问题,凉州区检察院向该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严格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监督职责,全面调查处理涉案企业及个人假冒注册商标、侵犯知识产权及生产销售相关伪劣产品等问题,切实保护相关企业注册商标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加强对辖区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假冒注册商标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伪劣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酒类市场商标专用权维权专项执法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下一步,凉州区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能力,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托出台的15项举措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主动对接企业知识产权需求,强化检察职能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服务优化凉州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凉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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