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快讯:出价210次,永杉锂业回应股权拍卖:暂不清楚是否导致控制权变更

财富   2024-11-01 18:32   广东  

在经历了最高210次报价后,永杉锂业(603399.SH)1.02亿股股票落槌,成交价合计超8亿元。11月1日,永杉锂业方面表示,暂不清楚买家具体信息,也不确定此次拍卖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如需进行披露后续会发布公告。永杉锂业此次被司法拍卖的股票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分为两个标的进行拍卖,分别为7600万股、2600万股。7600万股股票这一标的起拍价为3.38亿元,经历了189次出价后以5.72亿元成交;2600万股股票的标的起拍价1.16亿元,经历210次出价后以2.31亿元成交。如合并计算,此次被拍卖的1.02亿股股票成交溢价率达76.96%。

永杉锂业:永杉锂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 0 3399证券简称:永杉锂业公告编号:2024-07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是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杉锂业”)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6,000,000股和26,000,000股,分别占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72%和14.96%,占公司总股本的14.75%和5.04%,目前上述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 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76,000,000股股份将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2024年11月1日10时进行公开拍卖;持有的公司26,000,000股股份将于2024年10月31日10时-2024年11月1日10时进行公开拍卖。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本此司法拍卖前,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合计持有公司227,35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11%;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35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32%。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接到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6,000,000股和26,000,000股拟进行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一)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7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1、拍卖标的: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7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该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2、拍卖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2024年11月1日10时。

3、拍卖平台: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4、拍卖方式:起拍价338,360,000元、保证金5,000万元、竞价幅度100万元。

(二)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1、拍卖标的: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2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该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2、拍卖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2024年11月1日10时

3、拍卖平台: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4、拍卖方式:起拍价115,760,000元、保证金1,700万元、竞价幅度50万元。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合计持有公司227,35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11%;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35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32%。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24】3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杉杉控股已深刻认识到了相关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罚,将根据辽宁证监局后续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积极配合整改。上海钢石拟将持有的53,516,410股永杉锂业股票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更正前期错误,转让价格为市场价格,转让金额如超出上海钢石收购上述股票的金额,则超出部分的收益将上缴永杉锂业,以支持永杉锂业的发展运作。上海钢石在完成整改前,放弃其所持有的永杉锂业股票对应的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24年10月1日发布《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整改有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3、公司与宁波炬泰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宁波炬泰均保持独立性。若宁波炬泰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因上海钢石放弃其所持有的永杉锂业股票对应的投票权,本次司法拍卖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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