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公告,此前披露,公司与简伟民、贺建国、廖勇军、溧阳瑞远投资有限公司、黎秀燕就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莞市佳超五金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但经充分论证分析后,未能就本次收购事项达成最终共识,无法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 年 7 月 25 日,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简伟民、贺建国、廖勇军、溧阳瑞远投资有限公司、黎秀燕就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莞市佳超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签署了《关于收购东莞市佳超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根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相关约定,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交易各方就本次股权收购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磋商。经充分论证分析后,未能就本次收购事项达成最终共识,无法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并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签署了《关于收购东莞市佳超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有关事项的终止协议》。公司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公司未与交易各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终止股权收购意向书是公司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交易各方均无需对本次股权收购意向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战略,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一)《关于收购东莞市佳超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有关事项的终止协议》解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研究 | 收集发布一级市场交易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