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送您一份“法治馅儿”月饼礼盒

2024-09-15 15:12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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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到来

中秋节常见的法律问题你了解吗?

如果遇到以下情况,先别急

自流井法院来支招

购买到过期月饼、变质月饼、三无月饼如何索赔?

消费者在购买到过期月饼、变质月饼、三无月饼时,应及时保存证据,留存好购买凭证、支付记录、月饼实物,若因食用导致就医,还应保存好就医记录,然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一、可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二、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可在投诉中表达自己的诉求。

三、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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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线上购买月饼可以退换货吗?

线上购买月饼可以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是退货的月饼应完好无拆封。若是收到的月饼质量不符合要求(如包装破损、过期、变质等),及时留存证据(如拍照、录视频等),要求商家退换货。

相关法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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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买到仿冒高级品牌月饼,怎么办?

商家销售仿冒高级品牌月饼,让消费者误以为是高级品牌月饼,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消费者如果买到了仿冒高级品牌月饼,可以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货、返还价款,并要求承担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买到的仿冒品牌月饼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惩罚性赔偿可按照支付价款的10倍或造成损失的3倍计算(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协商未果,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诉讼或者仲裁。

相关法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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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第二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消费者知道是假货(如假月饼),恶意反复购买索赔,商家怎么处理?

消费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销售假货(如假月饼)的经营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为基数。

如果消费者连续购买同一经营者的同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商家应按多次购买相同食品的总数,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商家应当秉承诚信原则进行经营,主动纠正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相关法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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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第二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 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请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购买者诉讼请求。

第十三条 购买者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短时间内多次购买,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起诉请求同一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按每次购买金额分别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购买者多次购买相同食品的总数,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第十四条 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短时间内多次购买,并多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起诉请求同一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综合保质期、普通消费者通常消费习惯、购买者的购买频次等因素认定购买者每次起诉的食品数量是否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




网上购买的月饼在保价期内大幅降价怎么办?

价格保护是电商平台或卖家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一定期间内,因商品价格下降而提供的差额补偿机制。实际上属于一种合同约定,体现了双方的自愿与公平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电商平台或卖家在保价期内未按照约定履行保价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偿差价、退货退款等。

相关法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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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秋假期我们公司强制无休,违不违法?

中秋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享有相应休假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强制员工中秋无休属于违法行为,公司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相关法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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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秋节不幸被安排加班,可公司不给我算三倍工资,我有权利要求补偿吗?

公司安排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中秋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应按照三倍日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公司不予支付,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仍无法解决的,可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要求公司支付。

相关法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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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中秋报了旅行团,但导游坑蒙拐骗、虚假宣传,且不愿意退费,应该如何维权?

当旅行团进行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这样做:

第一,保留证据。

消费者若不幸遇到此类情况,要稳住情绪,不要做无用的争执和辩解。及时保留与旅行团有关的证据,包括旅行团的宣传单、合同、付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现场录音录像等。固定证据对消费者在后续的投诉维权和诉讼阶段非常重要。

第二,积极协商。

掌握充分的证据后,可以与导游、领队、旅行社多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提供充分的证据,积极与旅行团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第三,行政处理。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寻求帮助,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寻求帮助,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解决问题。








第四,仲裁途径。

若向相关部门反馈亦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查阅与旅游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仲裁条款。若双方明确约定发生纠纷后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则应当凭借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五,提起诉讼。

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起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中秋节家人聚餐,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合法吗?

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内容无效。消费者可以选择消费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也可不选择消费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也可选择自带酒水,餐饮企业无权剥夺消费者对酒水的选择权,强迫消费者接受自己提供的酒水。

相关法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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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不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而且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还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文字:审判部门

图片:网   络

编辑:荣   畅

审核:黄   龙

签发:虞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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