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引纠纷
巡回审判进乡村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保障农民权益,推动农村和谐发展,是人民法庭的职责所在,也是“红梅党员法官”的本职工作。近日,自流井法院在某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巡回审理原告某经济合作联合社诉被告某管理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
民生无小事,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为维护土地流转秩序和社会稳定,庭后,法庭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围绕双方争议的解除合同与否、拖欠流转费如何支付问题,双方来回拉扯谈判,意见僵持不下。承办法官耐心地为双方分析利弊:继续流转土地既能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又能让被告继续经营规划项目,减少已投入损失,希望双方各让一步,寻求“双赢”的解决办法。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继续履行,被告分期支付原告所差欠的土地流转费,原告放弃违约金、复垦费的诉讼请求。
自流井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开庭审理安排在纠纷发生地进行,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进一步筑牢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基。这也是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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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宋丹
图片:荣畅
编辑:荣畅
审核:黄龙
签发: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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