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土砖家律师给大家看一个地方政府,就在最近刚出台的一份政策性文件【详见上图▲】——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请宅基地建房开辟「绿色通道」。
这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35条明确规定: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居住农村且住房困难的,由当地政府优先解决。
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51条也明确规定:居住农村的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那么,具体哪些优抚对象可以走「绿色通道」呢?包括现役军人(含武警)、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其中,家属是指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遗属是指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那么,这个「绿色通道」具体会提供什么服务呢?一是确保优抚对象在宅基地申请时享有优先权(待遇);二是为优抚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宅基地审批服务。当然,前提是优抚对象符合当地规定的宅基地申请资格条件。
对此,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