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从10月起施行,军人在住房方面有明确优待!

楼市   2024-10-29 12:08   浙江  


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军人,服现役和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军人家属,退役军人等,依法享受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交通、文化等方面的优待。

该条例也明确提到了在住房方面给予优待。先来看下具体的条款。第51条明确规定——

①逐步完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优待办法,适当加大对参战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优待力度。

②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承租、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优先照顾。

③居住农村的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者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35条也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军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军人符合规定条件购买住房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上述法律的第50条也明确规定,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或者居住农村且住房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优先解决。

条款有点多,围绕住房权益方面,土砖家律师对相关规定的内容简单作一下梳理,主要是以下3个方面——

①入伍时保留户籍,可享受服现役所在地户籍人口住房保障方面的相关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服役的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②军人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军人购买住房的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承租、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优先解决。

③居住农村符合条件或住房困难的,优先解决宅基地或安置房,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

对此,你们有啥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土砖家律师
在这里,搞懂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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