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吴志明,在全国两会、全国政协专项视察等多个场合,多次提出建议:允许城市居民对继承宅基地翻建改建综合利用。
他表示,在实际调研中,农村用地仍存在一定的难题,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应允许以居住权或租赁权登记农房引入社会资本。
对此观点,土砖家律师深感认同。
城市居民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屋并过户登记,在政策上已经可以实现,自然资源部之前已有明确表态,在实际确权登记过程中,也已做到这一点。
但是,现在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城市居民继承后,只是占有使用,不能翻建改建。这样一来,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权属关系的「稳定性」就会大打折扣。
背后的原因是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分离。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导致城市居民对房屋所有权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允许翻建改建综合利用,无论是对拉动内需、扩大消费,还是对城乡融合发展,都是有好处的。期待在下步的宅基地制度改革中,这方面政策能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