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部等16个部门明确:支持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用地政策上有明确优待!

楼市   2024-10-22 12:08   浙江  


乡村振兴是我们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而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其中专门明确:支持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用地政策上有优待!

根据上述文件,土砖家律师认真梳理了一下,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优待——

①维护“三权”权益。不因服役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农村“三权”)保障过程中,对回到农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维护合法权益。

②满足用地需求。鼓励各地制定细则,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做好各类用地安排,支持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创业就业人员发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求。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在用地安排上尽量满足用地需求。

③用地指标优先。农村整治用地指标,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退役军人。目前,全国各地正在推进农村土地全域综合整治,整治出来的用地指标,退役军人有需要的优先安排,包括住宅用地、产业用地等。

④创新用地方式。允许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用地方式,支持退役军人创办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这里所说的创新用地方式,比如坡地利用、点状供地、存量优先、闲置盘活等。

⑤纳入住房保障。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庭,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也就是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房(安置房)分配时,可以优先考虑,宅基地分配时,可以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时,可以优先纳入等。

土砖家律师
在这里,搞懂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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