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作为一项解决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惠民利企政策,发挥着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截至今年9月,我市已发放创贷9.42亿元,累计带动就业21903人次。为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安全,带动更多人群就业创业,市就业中心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普惠金融资金管理,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规范运行。
一、建章立制,确保创贷资金安全运行
市就业中心严格把控业务申请及审批流程,紧紧围绕创业担保贷款运行情况,出台《新余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明确担保资金用途,杜绝担保基金被随意划扣造成资金流失现象发生。针对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不规范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倒逼各经办银行扛起责任,通过分级授权、分类管理、分工负责,落实各级责任人,建立健全定期核查制度,确保创贷资金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二、自查自纠,开展创贷业务抽检
“请问您申请业务到受理时长超过十个工作日了吗?工作人员是否上门做了贷前调查?”“银行是否有向您推荐理财产品?有没有收取中介费?”市就业中心采取“四不两直”“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受理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随机抽取121笔进行实地回访,详细收集汇总业务受理、审批、发放情况等信息,对全市创贷业务进行一次详细“体检”,促进创贷业务规范运行。
三、加强教育,提升干部防腐抗变能力
内无妄思,外无妄动。市就业中心积极作为,常态化开展“教育警示”活动,持续给工作人员精神世界“补钙”。干部职工深入查摆,把业务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做到知纪、明纪、守纪。同时,结合创业担保贷款评审会,反复强调工作纪律,督促工作人员严守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增强干部防腐抗变能力,从源头上杜绝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出现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现象。
下一步,市就业中心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盯创贷任务目标,切实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安全,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实现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量质双升,为加快打造新型工业强市贡献就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