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问题隐患排查行动,对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曝光并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曝光↓↓↓
01
VR46机车维修企业
氧气瓶、乙炔气瓶未按规定存放。
【法规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印发的《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二条规定: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作业点宜备清水,以备及时冷却焊咀。氧气和乙炔都是易燃易爆的气体,如果存放不规范,可能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02
天马镇白灌路
路面存在坑凼。
【法规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养护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和工程质量。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完善养护质量和安全制度,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
03
成运运兴出租公司
未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法规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注意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可以拨打“028-69067005”进行举报投诉。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蒲阳河南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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