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问题隐患排查行动,对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曝光并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起底、问题全曝光、整改全闭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01
宣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消防栓被杂物遮挡,导致取用不便,严重影响人员疏散逃生。
【法规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02
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
轨道交通项目DSZQ-2标
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其未定期组织2024年应急演练。
【法规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03
彭青路
在隐患排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彭青路防撞桶出现损坏,没有及时维修和更换,车辆途径此路段时,在无防撞桶或设施破损的情况下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注意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可以拨打“028-69067005”进行举报投诉。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蒲阳河南路52号。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曝光不是根本目的
而是通过个别违法现象
提醒各生产经营主体
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竭力排除安全生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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