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问题隐患排查行动,对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曝光并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曝光↓↓↓
01
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3号路口上行右侧有绿植遮挡视线。
【法规普及】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建立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册,对于可能影响安全运营的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报告。
02
玉沿路
机非隔离栏损坏。
【法规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03
彭青路
路面存在坑凼。
【法规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养护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和工程质量。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完善养护质量和安全制度,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培训。
注意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可以拨打“028-69067005”进行举报投诉。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蒲阳河南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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