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典型问题隐患曝光(第四期)

文摘   2024-12-20 16:40   四川  

为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市交通运输局持续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问题隐患排查行动,对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曝光并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曝光↓↓↓


01

长源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未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法规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02

彭青大桥

桥面存在坑凼坑槽。

【法规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城市桥梁产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计划定期对城市桥梁养护情况进行检查。


03

聚青路

路边占道经营。

【法规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占道经营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对城市交通和市民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城市道路是公众共享的资源,占道经营会阻碍行人通行,影响交通状况,甚至可能导致交通事故。




注意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可以拨打“028-69067005”进行举报投诉。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蒲阳河南路52号。


—END—


主管:都江堰市交通运输局

主     编:江   杨

责任编辑:李莎莎

本期编辑:熊晨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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