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茈碧湖,湖面如镜、水杉换装、候鸟梳羽,构成一幅令人心旷神怡的自然生态画卷。茈碧湖地处洱海源头,保护治理好茈碧湖,对洱海至关重要。
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洱海流域湿地公园保护与提升改造和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系统推进多类型、多功能湿地提质增效,构建水源地生态保护圈。多年的坚守保护治理,茈碧湖水质常年稳定在II类,湖水生态逐年提升,水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从源头守住“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
生态环境保护是我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主战场”。云南深入打好10个标志性战役,加速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久久为功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强化预警预报和联防联控,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做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积极应对污染天气过程,全面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稳中向好,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1%,未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聚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推进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涉水标志性战役。十年来,六大水系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重点高原湖泊水质保持稳定,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保持优良。泸沽湖(云南部分)、赤水河(云南段)、独龙江等河(湖)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持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耕地分类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推动土壤环境持续改善,固体和危险废物污染风险管控处置水平稳步提升。
在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云南排名全国第3位,获“优秀”等次。
开展环湖截污、生态搬迁、矿山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河道治理等工作,有效改善洱海生态环境;强化环湖生态修复、水质改善提升、过度开发建设治理等重点,推动洱海流域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洱海在保护与治理体系建设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
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和成果体现。打好政策、市场、法治、技术“组合拳”,全省生态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
在构建起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四梁八柱”基础上,我省出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对全省各州(市)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省级环保督察,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排污企业(单位)责任。
完成九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推进4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建设。同时,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完成2023年度发电行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度配额履约工作。探索开展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行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试点研究,推进碳足迹试点示范,为鼓励并支持各市场主体参与碳足迹工作提供指引。目前,绿色铝、磷铵已纳入国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4年11月1日,《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条例》紧密衔接国家政策目标,放眼“大环保”概念,突出全方位、全地域和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将近年来云南省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的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地方立法,推动全省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新突破。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稳定平衡的生态系统是根本基础。开启新征程,云南将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守护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云南实践。
来源:《云南日报》 云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