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平利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原告当庭撤回起诉。
原告林某(化名)与被告吴某(化名)于1993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现儿子已成家立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与误会,原告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已共同生活多年,双方白手起家,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在当地站稳脚跟,从扶持孩子成家立业,到现已儿孙绕膝,不管是艰辛不易,还是幸福快乐,都共同经历。经查,双方也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也没有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本着婚姻家庭案件将调解贯穿始终的理念,法官当即决定在庭审中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从亲情立场入手,通过苦口婆心的劝导,引导双方相互理解、相互关爱。原告逐渐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当庭对被告表达歉意,希望通过自身的改变改善双方关系。最终,原告撤回起诉。
该案的圆满解决,是平利法院在办理婚姻家庭类案件时将“柔性司法”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缩影,通过“柔性司法”进一步促进“小家”和谐,进而助推社会稳定。
END
审核 |黄纯炳
文字 |张孝茹
编辑 |邹 艳
往期精选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