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检察】聚力改革 加快推进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

政务   2024-10-17 18:31   陕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号角,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陇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和上级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把牢改革方向,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要擦亮政治底色。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及政法委报告制度,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推进检察改革。要坚定改革决心。深刻领会和把握法治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和检察改革的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树立信心,凝聚共识,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要强化理念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政绩观,树牢“三个善于”、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办案观,深化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用理念现代化引领和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扛起改革担当,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要坚定不移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统筹履行打击和保护职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以“一轴两翼三同步四支撑”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模式为抓手,加强简案快办、轻罪治理、矛盾化解。不断深化民事支持起诉、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机制,协同健全“府检联动”机制,不断完善行刑双向衔接。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范围,更加注重办案精准规范。用好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陇县建设。要坚定不移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者。主动融入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大局,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意见》,发挥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室和“检察护企联系点”作用,及时反映、协调和解决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坚定不移做人民权益的保障者。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积极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创新“法润春蕾”未检品牌建设和“杜晓敏党代表工作室”活动,加大未成年人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与行政部门形成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用心办好生态环境、食药安全、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推进自身改革,完善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体制机制。要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去年以来,我们先后与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政法委和各执法司法机关制定了多项监督配合制约机制,形成了“监督+协作+治理”的专项联动和实践办案模式。我们将继续细化制度落实、强化组织保障、深化理论和实务研究。要抓实管理机制。突出品牌化建设,深化“三有”争创,聚力“双争”目标,构建“1+3+4+N”品牌矩阵,让“匠心陇检”品牌释放出叠加规模效应和深度融合效应,彰显检察工作影响力;加强数字检察工作,树牢能动、类案、治理的数字检察思维,用好全国全省数字检察平台,全面掌握模型的推广、应用、参评规则,持续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蓄势赋能;夯实案件管理基础,加强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监督、业务质效研判,促进业务管理更加科学;构建联动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目标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层层压实责任,提升办案质效。要强化改革保障。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主要矛盾,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抓好素能提升这个核心,抓好全面从严治检这个保障,加速形成新质战斗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我们将把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各级检察长研讨班精神与履行好检察职能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进陇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中国式现代化陇县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谭少芳)


来源:西部法制报

 陇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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