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检察】法治日报:岐山检察开课“教”家长依法带娃

政务   2024-12-17 17:06   陕西  


∆2024年12月15日《法治日报》第5版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秦永刚 张盼

“谢谢检察官、谢谢家庭教育指导师,通过你们的指导,彤彤改掉了很多不良习惯,学习上进步也很大,与我的交流也多了起来……”近日,彤彤的爸爸在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对检察官说。彤彤的母亲因病去世,父亲对孩子的教育不到位,导致彤彤的价值观扭曲,徘徊在犯罪边缘。

   

了解情况后,岐山县检察院及时联系县妇联,对彤彤制定专项跟踪帮教方案,指派具有从业资质的检察官,与彤彤进行面对面心理测评和“配餐式”课程指导,帮助彤彤重塑价值观念,改善不良行为。同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彤彤的父亲提供法律知识、家庭教育技巧等个性化培训,让其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近年来,岐山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深耕家庭教育指导领域,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赋能家长“依法带娃”,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岐山县检察院与县关工委、县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县关工委、妇联共同打造了集家庭教育指导、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家庭教育基地,聘请妇联、民政、团县委、关工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组建了一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团队,并吸引司法社工、志愿者、家庭指导师等人员参与。


“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我们将持续依法履职,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工作提质增效。”岐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秦永刚表示。


“‘家庭者,人生最初之学校也’。家庭教育伴随着人的一生,影响着人的一生,对一个人的成长成才至关重要。”岐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春娟在家长课堂上讲道。


“检察官,我的孩子刚上小学,回家后说脏话,怎么办?”“检察官,我的孩子一到家就玩网络游戏,怎么办?”……课堂上,家长们的疑惑也获得检察官的具体指导和建议。


岐山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贺佩琼表示,开展好家长课堂,关键在于精准把脉、精准施策。为满足家长的多元化需求,该院制定常态化培训方案,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优秀教师、社区工作者等,以“专家授课、课堂演练、复盘总结”等方式,培训授课检察干警,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此外,岐山县检察院还以调查问卷、随机座谈的方式,向家长征求家长课堂的意见、建议,并积极吸纳、及时改进。目前,岐山县检察院已累计开展家庭法治教育40余场,覆盖受众2000余人次,累计解答家长咨询180余次。


小东的父母关系不和,都对他的生活不闻不问。偶然间,小东听朋友说有一种“特别的兼职”——只要用自己的手机卡帮别人打打电话就可以赚取“佣金”,不料最终涉罪。


“小东涉罪与父母监护缺位,家庭教育失位有着很大关系。小东回归正途还需要我们各方付出更多努力。”办案检察官汤树芳在与小东父母谈话时说道。随后,岐山县检察院对小东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同步向小东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以下简称:“两令”),督促他们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


“以前我们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现在有了‘两令’的指导,我们知道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也学会接下来该怎么和孩子沟通了。”收到“两令”后,小东的父母说。


“两令”发出4个月后,检察官再次回访,小东与父母的沟通已逐渐顺畅,且顺利考上了大学。


在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以外,岐山县检察院还以电话、家访等形式持续跟踪监督,对失管未成年人家庭开展督促性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该院将家庭教育开展情况作为附条件不起诉、罪错未成年人矫正等工作的重要参考。近年来,该院共制发“两令”23份,共依据家庭教育成效,对3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建立临界预防档案14个。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制发‘两令’,旨在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形成科学的抚养理念,构建良好的信任体系,用检察之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岐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侯菁菁说。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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